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1.我必须揭示为何人会因自己的爱受到攻击而上火的真正原因。就其至内层而言,人的形式凭创造而为爱与智慧的形式。在人里面,一切爱之情感和由此而来的一切智慧之感知,按照最完美的秩序被排列,以便它们一起构成一个和谐一致的整体,进而成为一体。这些情感和感知都是实质的,因为实质就是它们的容器。因此,人的形式既由它们构成,那么显然,如果这爱受到攻击,整个形式及其一切细节就会倾刻间或同时被攻击。保持自己形式的意愿自创造时就被植入一切活物。因此,整个结构出于其细节,细节出于整体都意愿这个形式。所以,当爱受到攻击时,它就凭其理解力来自卫,而理解力则凭理性和使它设想结果的想象力,尤其凭那些与被攻击的爱构成一体的事物来自卫。倘若不奏效,整个形式会因丧失那爱而崩溃。
正因如此,为反抗攻击,爱使构成其形式的实质变硬,可以说把它们竖立起来,形成众多尖峰或刺头;也就是说,它炸毛了。这就是被称为热情的爱爆发时的性质。因此,爱若没有反抗的机会,就会感到焦虑和痛苦;因为它预见它的内在生命及其快乐将要一同灭绝。另一方面,若这爱得到优待和抚慰,这形式就会放松、软化和舒展,构成该形式的实质则变得平滑、柔软、温和、宜人。
341.若认为生活良善、信仰正确之人不会得救,而是神随心所欲地拯救或诅咒祂所乐意的任何人,那会让沦丧之人可以名正言顺地指控神缺乏慈悲与怜悯、甚至残忍。事实上,这等于否认神是神,并断言神在圣言中所说的话毫无意义,祂的诫命无关紧要,或微不足道。
此外,若生活良善、信仰正确之人不会得救,那他也可以控诉神违犯了祂在西奈山上用自己的手指写在两块石版上的圣约。
从主的话(约翰福音14:21-24)明显可知,神不能不去拯救那些照祂诫命生活并信靠祂的人。事实上,凡有宗教信仰和正常理智之人若能认真思考:神既始终与人同在、赋予他生命,以及去理解和爱的能力,那祂必然爱人,并通过祂的爱将自己联结于那些过着良善生活、持守正确信仰之人,那他会对此深信不疑。神已将这一点铭刻在每个人、每个生物之中。一个父亲或母亲会不认他们的孩子吗?鸟会不认它的幼雏,兽会不认它的幼崽吗?连老虎、豹子和毒蛇都不会如此。对神而言,有差别的行为会违背祂所在并照之行事的秩序,也违背祂通过创世而施加于人的秩序。就象诅咒一个过着良善生活并持守正确信仰之人对神来说是不可能的,反过来也一样,拯救一个过着邪恶生活并因此持守错误信仰之人对神来说也是不可能的。
第二种情形同样违背秩序,因此违背神的全能,这全能唯有在公义的道路上才能前行,公义的律法就是不变的真理。因为主说: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凡对神的本质与人的自由意愿有所了解的人,都能领悟这一点。例如,亚当有吃生命树的果子或善恶知识树的果子的自由。如果他只吃生命树的果子,神会将他赶出园子吗?我不这样认为。但是,如果他吃了善恶知识树的果子后,神还会留他在园子吗?我也不这样认为。同样,我难以想象神会将已被接收进天堂的天使投入地狱,也不承认被判为魔鬼之人会进入天堂。对神而言,这些事情都不可能,哪怕利用祂自己的全能。关于这些,可参看神性全能相关章节(49-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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