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60

360.我必须解释一

360.我必须解释一下爱在受到攻击时,如何被点燃并爆发为热情,就像火燃成一团火焰那样。爱虽居于人的意愿;却在理解,而非意愿中被点燃。爱在意愿中就像火,在理解中则像火焰。在意愿中,爱对自身一无所知,因为它对自己没有任何感觉;它在那里也不会凭自己行事。感觉和行为在理解及其思维中实现。因此,当爱受到攻击时,它在理解中通过各种推理唤起怒火。这些推理就像着了火,然后燃烧起来的木棍。因此,它们就像大量燃料或易燃物;这些产生上述属灵火焰,这也是多样化的。


真实的基督教 #485

485.关于信的那一

485.关于信的那一章已充分说明,人若在属灵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既不可能有仁,也不可能有信,更不可能有这二者的结合。由此可知,若人在属灵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那么他里面就没有主借以与其结合的任何东西;然而,没有相互结合,改造或重生,因而得救是不可能的。没有人与主并主与人的相互结合,就不会有归算,这是一个无可辨驳的结果。“没有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也会有善与恶的归算”,倘若这种观点被确认,那么由此会得出数不清的结论。在本书后面部分,也就是探讨源自当今之信(这信将主神、救主的功与义归到人身上)的异端、悖论和矛盾的地方,这些荒谬的结论将被揭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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