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死后,人仍保留自己的爱,原因如34节所述,爱是人的生命,因此就是人自己。人还是自己的思维,因而是自己的聪明智慧,但这些都与他的爱合而为一。因为人出于爱并照着爱思考,若处于自由状态,他会出于爱并照着爱说话和行事。由此可见,爱是人生命的存在或本质,思维是生命的诞生或彰显。因此,思维所发出的言与行并非从思维流出,而是从爱藉着思维流出。我通过大量经历得知,死后,人不是他的思维,而是他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或说他就是自己的爱和由此而来的聪明。死后他会脱去与他的爱不相协调的一切。事实上,他会将自己的爱相继表现在面部表情、语气、言语、行为和举止上。正因如此,整个天堂照各种对良善的爱之情感来排列,整个地狱则照各种对邪恶的爱之情感来排列。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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