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死后,人仍保留自己的爱,原因如34节所述,爱是人的生命,因此就是人自己。人还是自己的思维,因而是自己的聪明智慧,但这些都与他的爱合而为一。因为人出于爱并照着爱思考,若处于自由状态,他会出于爱并照着爱说话和行事。由此可见,爱是人生命的存在或本质,思维是生命的诞生或彰显。因此,思维所发出的言与行并非从思维流出,而是从爱藉着思维流出。我通过大量经历得知,死后,人不是他的思维,而是他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或说他就是自己的爱和由此而来的聪明。死后他会脱去与他的爱不相协调的一切。事实上,他会将自己的爱相继表现在面部表情、语气、言语、行为和举止上。正因如此,整个天堂照各种对良善的爱之情感来排列,整个地狱则照各种对邪恶的爱之情感来排列。
SS83.每个人都有两种生命官能,被称为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接受真理、因而接受智慧的容器,意愿是接受良善、因而接受爱的容器。为叫一个人能成为教会的一部分,这两者必须合而为一;当这个人从纯正真理形成他的理解力,并且表面上看貌似凭他自己如此行时,当他的意愿充满爱之良善,并且这一切由主实现时,它们就合为一体。人由此而拥有一种真理的生命和一种良善的生命,真理的生命从意愿而在理解力中,良善的生命通过理解力而在意愿中。这就是一个人里面的真理与良善的婚姻,以及他里面的主与教会的婚姻。关于被称为一个婚姻的这种相互结合,详情可参看《圣治》,《圣爱与圣智》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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