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58

358.⑴就本身而言

358.⑴就本身而言,热情就像熊熊燃烧的爱之火。不知道何为热情,就无从知道何为嫉妒,因为嫉妒是婚姻之爱的热情。热情之所以像熊熊燃烧的爱之火,是因为热情属于爱,而爱是属灵之热,因而在起源上如同火。至于第一点,即热情属于爱,这是众所周知的;发热心或热心行事无非是指出于爱的力量行事。不过,当热情显现时,它看上去不像是爱,倒像是攻击伤害这爱的人,并与之交战的私敌或公敌;因此,它也被称为爱情的捍卫者和守护者。因为一切爱都具有这样的性质:一旦剥夺了它的快乐,它就爆发为愤慨和恼怒,甚至狂怒。因此,若爱,尤其主导爱受到触动,后果就是心烦意乱;若这种触动造成伤害,它就演变为恼怒。由此可见,热情不是爱的最高程度,而是熊熊燃烧的爱。一方的爱和对方所回应的爱就像两个盟友。但当一方的爱起来攻击对方的爱时,它们就变成敌人。原因在于,爱是人生命的存在。

因此,攻击人的爱,就是攻击他的真生命;然后接踵而来的是对攻击者的恼怒,如遭遇别人图谋杀害自己之人的状态。所有爱都具有这种恼怒,哪怕最平和的那种。这一点可从母鸡、母鹅和各种鸟类清楚看出来,因为它们会起来攻击那些伤害其幼雏或窃取其食物的人,并且毫不畏惧地扑向他们。众所周知,有些动物会表现出愤怒,而野兽若遭遇幼崽被攻击或猎物被偷走,则会表现出暴怒。之所以说爱就像火焰那样熊熊燃烧,是因为爱无非是属灵之热,而属灵之热是由纯然为爱的天使太阳之火产生的。爱是一种仿佛出于火的热,这一点从活体之热明显看出来,这热唯源于它们的爱;还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人们会随着其爱的加深而逐渐变热并发火。由此明显可知,热情就像熊熊燃烧的爱之火。

真实的基督教 #68

68. (7)人通过

68. (7)人通过神性全能拥有反对恶与假的能力,通过神性全知拥有关于善与真的智慧,通过神性全在而在神里面,以至于他照着神性秩序存活。人越照着神性秩序生活,就越通过神性全能拥有抵抗恶与假的能力。原因在于,除了唯独神外,没人能抵抗邪恶及其虚假。因为一切邪恶及其虚假皆来自地狱,它们在地狱粘合为一体,正如一切良善及其真理在天堂合为一体那样。如前所述(65节),所有天堂在神面前如同一个人,而所有地狱则如同一个巨兽。因此,对抗一个邪恶及其虚假就等于对抗这个巨兽或整个地狱。除了神以外,没人能做到这一点,因为神是全能的。
由此清楚可知,人若不靠近全能的神,凭自己对抗邪恶及其虚假,就跟一条鱼对抗整个大洋,或一只跳蚤对抗一头巨鲸,或一粒尘埃对抗一座垮塌的高山那样没有任何力量,也跟一只蚱蜢与一头大象,或一只苍蝇与一头骆驼较量差不多。此外,人对抗邪恶及其虚假的力量如此微弱,是因为他就生在邪恶当中,而邪恶不会对抗它自己。综上所述,可知,人若不照着秩序生活,也就是说,不承认神和祂的全能,以及所赋予他对抗地狱的保护,并且他这一方若不与自己里面的邪恶斗争(因为这两方面都是秩序所要求的),他必会陷入地狱,被它吞噬,在那里受到邪恶的猛击,一波接一波,如同海上的小船受到暴风雨的袭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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