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58

358.⑴就本身而言

358.⑴就本身而言,热情就像熊熊燃烧的爱之火。不知道何为热情,就无从知道何为嫉妒,因为嫉妒是婚姻之爱的热情。热情之所以像熊熊燃烧的爱之火,是因为热情属于爱,而爱是属灵之热,因而在起源上如同火。至于第一点,即热情属于爱,这是众所周知的;发热心或热心行事无非是指出于爱的力量行事。不过,当热情显现时,它看上去不像是爱,倒像是攻击伤害这爱的人,并与之交战的私敌或公敌;因此,它也被称为爱情的捍卫者和守护者。因为一切爱都具有这样的性质:一旦剥夺了它的快乐,它就爆发为愤慨和恼怒,甚至狂怒。因此,若爱,尤其主导爱受到触动,后果就是心烦意乱;若这种触动造成伤害,它就演变为恼怒。由此可见,热情不是爱的最高程度,而是熊熊燃烧的爱。一方的爱和对方所回应的爱就像两个盟友。但当一方的爱起来攻击对方的爱时,它们就变成敌人。原因在于,爱是人生命的存在。

因此,攻击人的爱,就是攻击他的真生命;然后接踵而来的是对攻击者的恼怒,如遭遇别人图谋杀害自己之人的状态。所有爱都具有这种恼怒,哪怕最平和的那种。这一点可从母鸡、母鹅和各种鸟类清楚看出来,因为它们会起来攻击那些伤害其幼雏或窃取其食物的人,并且毫不畏惧地扑向他们。众所周知,有些动物会表现出愤怒,而野兽若遭遇幼崽被攻击或猎物被偷走,则会表现出暴怒。之所以说爱就像火焰那样熊熊燃烧,是因为爱无非是属灵之热,而属灵之热是由纯然为爱的天使太阳之火产生的。爱是一种仿佛出于火的热,这一点从活体之热明显看出来,这热唯源于它们的爱;还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人们会随着其爱的加深而逐渐变热并发火。由此明显可知,热情就像熊熊燃烧的爱之火。

真实的基督教 #414

414.国家相对社群

414.国家相对社群更是邻舍,因为国家由众多社群组成,因而对国家的爱更广更高。而且,爱国就是爱人民的福祉。国家是邻舍,还因为它就象父母;是生他养他保护他,并继续养育和保护他,使他免受伤害的父母。人应当根据国家需要,出于爱国而向国家行善。其中有些需要是属世的,有些需要是属灵的。属世的需要涉及世俗的生活和秩序;属灵的需要涉及属灵的生活和秩序。
当爱国胜己,而不是如己,这是刻在人心里的一条律法。每个正义之人都赞成的众所周知的信条由此而来:即倘若国家遭受敌人毁灭或其它危险的威胁,为保卫国家而牺牲是一种高尚行为,一个士兵应以为国流血为荣。人们这么说是因为,当深爱自己的国家。应当知道,那些深爱自己的祖国,并出于善愿而向国家行善之人,死后都热爱主的国,因为那时,主的国就是他们的国家;凡爱主之国的,都爱主,因为主是其国度的全部中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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