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58

358.⑴就本身而言

358.⑴就本身而言,热情就像熊熊燃烧的爱之火。不知道何为热情,就无从知道何为嫉妒,因为嫉妒是婚姻之爱的热情。热情之所以像熊熊燃烧的爱之火,是因为热情属于爱,而爱是属灵之热,因而在起源上如同火。至于第一点,即热情属于爱,这是众所周知的;发热心或热心行事无非是指出于爱的力量行事。不过,当热情显现时,它看上去不像是爱,倒像是攻击伤害这爱的人,并与之交战的私敌或公敌;因此,它也被称为爱情的捍卫者和守护者。因为一切爱都具有这样的性质:一旦剥夺了它的快乐,它就爆发为愤慨和恼怒,甚至狂怒。因此,若爱,尤其主导爱受到触动,后果就是心烦意乱;若这种触动造成伤害,它就演变为恼怒。由此可见,热情不是爱的最高程度,而是熊熊燃烧的爱。一方的爱和对方所回应的爱就像两个盟友。但当一方的爱起来攻击对方的爱时,它们就变成敌人。原因在于,爱是人生命的存在。

因此,攻击人的爱,就是攻击他的真生命;然后接踵而来的是对攻击者的恼怒,如遭遇别人图谋杀害自己之人的状态。所有爱都具有这种恼怒,哪怕最平和的那种。这一点可从母鸡、母鹅和各种鸟类清楚看出来,因为它们会起来攻击那些伤害其幼雏或窃取其食物的人,并且毫不畏惧地扑向他们。众所周知,有些动物会表现出愤怒,而野兽若遭遇幼崽被攻击或猎物被偷走,则会表现出暴怒。之所以说爱就像火焰那样熊熊燃烧,是因为爱无非是属灵之热,而属灵之热是由纯然为爱的天使太阳之火产生的。爱是一种仿佛出于火的热,这一点从活体之热明显看出来,这热唯源于它们的爱;还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人们会随着其爱的加深而逐渐变热并发火。由此明显可知,热情就像熊熊燃烧的爱之火。

真实的基督教 #282

282.全世界没有哪

282.全世界没有哪个民族不知道杀人、奸淫、偷盗和作假证是邪恶的,并且若不立法遏制这些罪恶,国家、共和国、一切形式的社会组织都将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是罪恶?因此,可能有人会感到奇怪,耶和华竟亲自以如此神奇的方式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但请注意: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仅是文明道德的法律,还是神性律法;违反这些律法不仅是向邻人,或同胞和社会行恶,还得罪神。所以,这些法律通过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发也就成为宗教律法。显然,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旨在成为宗教诫命,也就是为了得救而必须做的事。不过,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我必须先陈明它们的神圣,以清楚说明它们具有宗教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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