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58

358.⑴就本身而言

358.⑴就本身而言,热情就像熊熊燃烧的爱之火。不知道何为热情,就无从知道何为嫉妒,因为嫉妒是婚姻之爱的热情。热情之所以像熊熊燃烧的爱之火,是因为热情属于爱,而爱是属灵之热,因而在起源上如同火。至于第一点,即热情属于爱,这是众所周知的;发热心或热心行事无非是指出于爱的力量行事。不过,当热情显现时,它看上去不像是爱,倒像是攻击伤害这爱的人,并与之交战的私敌或公敌;因此,它也被称为爱情的捍卫者和守护者。因为一切爱都具有这样的性质:一旦剥夺了它的快乐,它就爆发为愤慨和恼怒,甚至狂怒。因此,若爱,尤其主导爱受到触动,后果就是心烦意乱;若这种触动造成伤害,它就演变为恼怒。由此可见,热情不是爱的最高程度,而是熊熊燃烧的爱。一方的爱和对方所回应的爱就像两个盟友。但当一方的爱起来攻击对方的爱时,它们就变成敌人。原因在于,爱是人生命的存在。

因此,攻击人的爱,就是攻击他的真生命;然后接踵而来的是对攻击者的恼怒,如遭遇别人图谋杀害自己之人的状态。所有爱都具有这种恼怒,哪怕最平和的那种。这一点可从母鸡、母鹅和各种鸟类清楚看出来,因为它们会起来攻击那些伤害其幼雏或窃取其食物的人,并且毫不畏惧地扑向他们。众所周知,有些动物会表现出愤怒,而野兽若遭遇幼崽被攻击或猎物被偷走,则会表现出暴怒。之所以说爱就像火焰那样熊熊燃烧,是因为爱无非是属灵之热,而属灵之热是由纯然为爱的天使太阳之火产生的。爱是一种仿佛出于火的热,这一点从活体之热明显看出来,这热唯源于它们的爱;还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人们会随着其爱的加深而逐渐变热并发火。由此明显可知,热情就像熊熊燃烧的爱之火。

真实的基督教 #133

133.关于神和救赎

133.关于神和救赎的观念通过将纯属世的属性归给神而使整个神学从属灵层降到了最低的属世层。属于教会的一切事物皆依赖于与救赎构成一体的神观和救赎观。因为这种观念就象头,而身体的各个部位皆从头发出;因此,若该观念是属灵的,那么属于教会的一切就会变得属灵;若该观念是属世的,那么属于教会的一切就会变得属世;结果,由于对神和救赎的这种观念已变得全然属世,即变得感官和肉体化,所以,头曾经教导并仍在教导的所有东西,和持守教义神学的教会成员也变得全然属世。从这种神学所孵化出来的,无非是虚假。因为属世人不断反对属灵人,从而视属灵之物为幽灵和空中的幻觉。因此可以说,由于关于救赎,因而关于神的这种感官观念,通向天堂的路,也就是通向主神救主的路,已被贼和强盗所围困(约翰福音10:1,8,9) ;神殿的大门被推倒,致使龙、猫头鹰,并沙漠与海岛的野兽涌了进来,在那里发出可怕的嘈音。
众所周知,对于救赎和神的这种观念就贯穿于当今的信仰中。这信规定,人要乞求父神为了祂儿子的十字架和宝血的缘故而赦免我们的罪,乞求圣子神为他们祷告和代求,乞求圣灵神使他们称义和成圣。这不就是在依次向三个神祷告吗?其中对神性治理的概念,与贵族阶层或等级制度,或曾存在于古罗马的三执政有何区别?不就是将三执政改称为三位格执政了吗?对魔鬼来说,还有比“分而治之”更容易的事吗?就象俗话说的,分散人心,煽动反判,时而攻击这个神,时而攻击那个神,如自阿里乌斯时代直到如今一直所做的那样。这等于把拥有天上和地下一切权柄的主神救主(马太福音28:18)赶下宝座,然后让魔鬼自己的奴仆登基,并向他下拜;或因为将敬拜从他那里拿走,所以也将它从主自己那里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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