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58

358.⑴就本身而言

358.⑴就本身而言,热情就像熊熊燃烧的爱之火。不知道何为热情,就无从知道何为嫉妒,因为嫉妒是婚姻之爱的热情。热情之所以像熊熊燃烧的爱之火,是因为热情属于爱,而爱是属灵之热,因而在起源上如同火。至于第一点,即热情属于爱,这是众所周知的;发热心或热心行事无非是指出于爱的力量行事。不过,当热情显现时,它看上去不像是爱,倒像是攻击伤害这爱的人,并与之交战的私敌或公敌;因此,它也被称为爱情的捍卫者和守护者。因为一切爱都具有这样的性质:一旦剥夺了它的快乐,它就爆发为愤慨和恼怒,甚至狂怒。因此,若爱,尤其主导爱受到触动,后果就是心烦意乱;若这种触动造成伤害,它就演变为恼怒。由此可见,热情不是爱的最高程度,而是熊熊燃烧的爱。一方的爱和对方所回应的爱就像两个盟友。但当一方的爱起来攻击对方的爱时,它们就变成敌人。原因在于,爱是人生命的存在。

因此,攻击人的爱,就是攻击他的真生命;然后接踵而来的是对攻击者的恼怒,如遭遇别人图谋杀害自己之人的状态。所有爱都具有这种恼怒,哪怕最平和的那种。这一点可从母鸡、母鹅和各种鸟类清楚看出来,因为它们会起来攻击那些伤害其幼雏或窃取其食物的人,并且毫不畏惧地扑向他们。众所周知,有些动物会表现出愤怒,而野兽若遭遇幼崽被攻击或猎物被偷走,则会表现出暴怒。之所以说爱就像火焰那样熊熊燃烧,是因为爱无非是属灵之热,而属灵之热是由纯然为爱的天使太阳之火产生的。爱是一种仿佛出于火的热,这一点从活体之热明显看出来,这热唯源于它们的爱;还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人们会随着其爱的加深而逐渐变热并发火。由此明显可知,热情就像熊熊燃烧的爱之火。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61

SS61.我曾得着机

SS61.我曾得着机会与死后许多持以下信念的人交谈,即:他们将像星星那样在天上发光,因为如他们所说的,他们视圣言为神圣,经常通读它,并从中搜集了许多经文,用来证实他们信仰的教义,还由此在世上获得学者的声誉。因此,他们以为自己将是米迦勒或拉斐尔。

然而,他们当中许多人接受检查,以查看他们出于什么样的爱来研究圣言;结果发现,有些人是出于爱自己来研究它的,好叫他们可以在世上显得很伟大,被尊为教会的领袖;有些人是出于爱世界来研究它的,好叫他们可以获得财富。当他们被检查他们从圣言都知道了些什么时,结果发现,他们连一个纯正真理也不知道,只知道可称作被歪曲的真理的东西,这种东西本身就是虚假。他们被告知,这是因为他们的目的,或也可说,他们的爱是自己和世界,而不是主和天堂。当人们以自己和世界为目的来阅读圣言时,他们的心智就会沉浸于自己和世界的事物,这使得他们不断从他们的自我来思考,而这自我在涉及天堂的一切事上都处在幽暗之中;在这种状态下,人无法被主从他的自我中撤回,从而被提升到天堂之光中,因而无法通过天堂接受来自主的任何流注。

我曾看见他们被准许进入天堂,但当发现他们没有真理时,他们就被扔了下去;然而,他们配得天堂的那种自负仍然存在。那些出于对认识真理的情感,因为它是真理,还因为它服务于生活的功用,不仅服务于自己的功用,还服务于邻舍的功用而研究圣言的人,则截然不同。我看见这些人被提升到天堂,从而被提升到那里的神性真理所在的光中,同时被提升到天使的智慧及其幸福,也就是永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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