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6章 嫉妒
357.本章之所以论述嫉妒,是因为这也属于婚姻之爱。不过,嫉妒有正当和非正当之分;正当的嫉妒存在于彼此恩爱的夫妻当中。对这些人来说,嫉妒是一种正当和谨慎的热情,以免他们的婚姻之爱遭到侵犯;如果这爱遭到侵犯,他们会感受到正当的悲伤。但是,非正当的嫉妒可见于那些生性多疑,并且由于血液的粘性和胆汁性而患有心理疾病的人当中。此外,有些人把所有嫉妒都算作一种毛病;这些人主要是通奸者,他们甚至辱骂正当的嫉妒。嫉妒这个词源自热情,热情也有正当和非正当两种类型或形像。我将在下文按以下顺序揭示这些区别:
⑴就本身而言,热情就像熊熊燃烧的爱之火。
⑵爱的燃烧或火焰,也就是热情,是一种属灵的燃烧或火焰,是在爱遭到骚扰和攻击时产生的。
⑶人的热情取决于他的爱之性质,因此,热情因着他的爱是善是恶而各不相同。
⑷善爱的热情和恶爱的热情表面相似,但内在完全不同。
⑸善爱的热情将爱和友谊藏在里头,但恶爱的热情将仇恨和报复藏在里头。
⑹婚姻之爱的热情被称为嫉妒。
⑺嫉妒就像反对那些攻击对配偶的爱情之人的一团烈火,又像对失去那爱情的一种恐惧。
⑻一夫一妻者的嫉妒是属灵的,一夫多妻者的嫉妒是属世的。
⑼对彼此温柔相爱的夫妻来说,嫉妒是一种出于正当理由的正当悲伤,唯恐他们的婚姻之爱破裂,因而灭亡。
⑽对彼此不相爱的夫妻来说,嫉妒是由众多原因引起的;有些情况下,嫉妒是由各种心理疾病引起的。
⑾有些情况下根本没有嫉妒,这同样出于各种原因。
⑿由情妇所引发的嫉妒也是有的,但在性质上不同于由妻子所引发的。
⒀甚至动物和鸟类当中也有嫉妒。
⒁男人和丈夫所感觉到的嫉妒不同于女人和妻子所感觉到的。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632.至于尼西亚公会本身,它是由亚历山大城亚历山大主教提议、由罗马皇帝君士坦丁大帝召集,包括亚洲、非洲与欧洲的所有主教,在小亚西亚北部的尼西亚城召开。它的目的就是驳斥并宣判否认耶稣基督神性的亚历山大教会长老阿里乌斯为异端。该事件发生在我们主后325年。会众得出的结论是,存在永恒的三个神性身位—圣父,圣子和圣灵,这一点在尼西亚和亚他那修两信经上尤其明显。在尼西亚信经中,我们读到:
我信独一神,全能的父,天地的创造者,我信独一主耶稣基督,神的独生子,在万世以先,为父所生,从神出来的神,与父一体,从天降临,由圣灵感孕童贞女马利亚所生;我信圣灵,主,生命的赋予者,从父子出来的,与父子同受敬拜、同享荣耀。
以下是亚他那修信经:
这就是天主教的信仰: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其位不乱,其体不分。但由于我们被基督教逼迫承认各自为神与主的每个身位,所以我们被天主教禁止说三个神或主。这等于说,允许人承认三个神和主,但不能这样说,因为这是宗教所禁止的,而事实告诉我们有三个神和主。亚他那修信经是在尼西亚公会举行后不久,由一个或多个参加过那次会议的人写成的,它也被基督教或天主教接受。这清楚表明,那时就颁布法令,要承认永恒的三个神性身位,尽管每个身位分别独自为神,然而却不能说三个神和主,而只能说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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