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57

第16章 嫉妒

16章 嫉妒

357.本章之所以论述嫉妒,是因为这也属于婚姻之爱。不过,嫉妒有正当和非正当之分;正当的嫉妒存在于彼此恩爱的夫妻当中。对这些人来说,嫉妒是一种正当和谨慎的热情,以免他们的婚姻之爱遭到侵犯;如果这爱遭到侵犯,他们会感受到正当的悲伤。但是,非正当的嫉妒可见于那些生性多疑,并且由于血液的粘性和胆汁性而患有心理疾病的人当中。此外,有些人把所有嫉妒都算作一种毛病;这些人主要是通奸者,他们甚至辱骂正当的嫉妒。嫉妒这个词源自热情,热情也有正当和非正当两种类型或形像。我将在下文按以下顺序揭示这些区别:

⑴就本身而言,热情就像熊熊燃烧的爱之火。

⑵爱的燃烧或火焰,也就是热情,是一种属灵的燃烧或火焰,是在爱遭到骚扰和攻击时产生的。

⑶人的热情取决于他的爱之性质,因此,热情因着他的爱是善是恶而各不相同。

⑷善爱的热情和恶爱的热情表面相似,但内在完全不同。

⑸善爱的热情将爱和友谊藏在里头,但恶爱的热情将仇恨和报复藏在里头。

⑹婚姻之爱的热情被称为嫉妒。

⑺嫉妒就像反对那些攻击对配偶的爱情之人的一团烈火,又像对失去那爱情的一种恐惧。

⑻一夫一妻者的嫉妒是属灵的,一夫多妻者的嫉妒是属世的。

⑼对彼此温柔相爱的夫妻来说,嫉妒是一种出于正当理由的正当悲伤,唯恐他们的婚姻之爱破裂,因而灭亡。

⑽对彼此不相爱的夫妻来说,嫉妒是由众多原因引起的;有些情况下,嫉妒是由各种心理疾病引起的。

⑾有些情况下根本没有嫉妒,这同样出于各种原因。

⑿由情妇所引发的嫉妒也是有的,但在性质上不同于由妻子所引发的。

⒀甚至动物和鸟类当中也有嫉妒。

⒁男人和丈夫所感觉到的嫉妒不同于女人和妻子所感觉到的。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真实的基督教 #577

577.由上述内容也

577.由上述内容也可推知,主不断存在于重生人的行动中,因为祂不断存在于拯救他的行动中,若不重生,没有人能得救,正如主在约翰福音所说的:
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翰福音3:5-6)
因此,重生是得救的手段,而仁与信是重生的手段。认为重生随着当今教会之信而来,无需人的合作,简直是虚空的虚空。
此处所说的行动与合作可见于活动与运动状态中的一切事物。心脏及其各动脉的行动或作用与合作就是这样;心脏作用,各动脉通过其鞘或包裹物合作,从而产生循环。肺也一样。空气通过大气压来作用,先是肋骨与肺合作,紧接着肺与肋骨合作,由此身体所有膜里面就有了呼吸。于是脑膜、胸膜、腹膜、隔膜,以及包裹内脏并进入其成分中的其它部分作用和被作用,从而进行合作;因为它们富有弹性;这就是它们存在并持续存在的方式。一切纤维、神经、肌肉,甚至软骨都一样;众所周知,这些东西每一个里面都有行动或作用与合作。
一切感官也有这样的合作;因为感觉器官,如运动器官,由纤维、膜和肌肉构成。不过,要描述它们各自如何协作,纯粹是浪费时间。我们都知道,光作用于眼睛,声音作用于耳朵,气味作用于鼻子,滋味作用于舌头,各器官也对这些东西作出反应,由此产生感觉。由此谁不明白,若非存在这类作用,以及与大脑属灵组织结构中所流入生命的合作,意愿与思维就无法存在?因为来自主的生命流入该组织结构,并且由于这种合作,人才对他所思考的拥有一种觉知,同样对那里所判断、决定并付诸行动的一切有一种觉知。如果生命真的只是作用,而人不貌似凭自己去合作,那么他和一块木头,或牧师在其中讲道的神殿一样不能思考。诚然,神殿由于门声的回响拥有一种感觉,但这种感觉可以说出于回声,而非出于话语。人若在仁与信方面不与主合作,也必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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