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3.对此,我补充两个记事。记事一:
我曾在天使们中间,听他们交谈,他们谈论的话题是聪明和智慧。他们说,人只会感觉这二者在自己里面,因而凡他出于自己的理解所思考,或出于自己的意愿所打算的,都出于他自己。然而,除了从神那里接受属于其理解和意愿之物的官能外,这一切没有一丁点来自这个人自己。因为每个人生来都倾向于爱自己,所以为免他因自我之爱和对自我聪明的骄傲而灭亡,自创造时就规定,这爱要转录到妻子里面;并且爱她男人的聪明和智慧,从而爱这个男人本人的倾向,自她出生就被植入她。因此,妻子不断将她男人对自我聪明的骄傲引到自己这里,在他里面浇灭它,在自己里面激活它,从而将它转化为婚姻之爱,并以满溢的快乐充满这爱。主如此规定是为了防止对自我聪明的骄傲冲昏男人的头脑,致使他以为他的聪明和智慧出于他自己,而非出于主,从而想要吃善恶知识树,进而自以为像神,甚至就是神,正如那蛇,也就是对自我聪明的爱所劝诱的。所以,这个男人(即亚当)吃了那树后就被逐出伊甸园,通往生命树的道路也被基路伯把守。从属灵的角度来理解,伊甸园是指聪明;吃生命树是指从主那里拥有聪明和智慧,吃善恶知识树是指从人自己那里拥有聪明和智慧。
231.⑶教义必由纯正真理构成,唯有那些从主得到启示的人才能在圣言字义中看到这些纯正真理。启示唯独来自主,存在于那些因真理而热爱真理,并以真理指导有用的生活之人里面。而其他人不可能在圣言中得到启示。启示唯独来自主,因为圣言来自衪,因而衪在圣言里面。启示之所以被赋予那些因真理而热爱真理,并以真理指导有用的生活之人,是因为他们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主是真理本身,如关于主那一章所说明的;人若照着主的神圣真理生活,也就是通过这些真理而致用,就是爱主。如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这些话: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亲自向他显现,并且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0,21,23)
这些人就是阅读圣言时得到启示的人,对他们来说,圣言是发光和透明的。
圣言对他们来说之所以是发光和透明的,是因为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都包含一个属灵之义和一个属天之义,这些意义充满天堂之光。因此,主藉由它们及其光流入圣言的属世之义,并流入人里面属世之义的光中。结果,人凭内在直觉承认真理,然后在自己的思维过程中看到它。每当人因真理而拥有对真理的情感时,这种情形就会发生。情感通向直觉,直觉通向思维,被称为信的承认就这样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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