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53

353.对此,我补充

353.对此,我补充两个记事。记事一:

我曾在天使们中间,听他们交谈,他们谈论的话题是聪明和智慧。他们说,人只会感觉这二者在自己里面,因而凡他出于自己的理解所思考,或出于自己的意愿所打算的,都出于他自己。然而,除了从神那里接受属于其理解和意愿之物的官能外,这一切没有一丁点来自这个人自己。因为每个人生来都倾向于爱自己,所以为免他因自我之爱和对自我聪明的骄傲而灭亡,自创造时就规定,这爱要转录到妻子里面;并且爱她男人的聪明和智慧,从而爱这个男人本人的倾向,自她出生就被植入她。因此,妻子不断将她男人对自我聪明的骄傲引到自己这里,在他里面浇灭它,在自己里面激活它,从而将它转化为婚姻之爱,并以满溢的快乐充满这爱。主如此规定是为了防止对自我聪明的骄傲冲昏男人的头脑,致使他以为他的聪明和智慧出于他自己,而非出于主,从而想要吃善恶知识树,进而自以为像神,甚至就是神,正如那蛇,也就是对自我聪明的爱所劝诱的。所以,这个男人(即亚当)吃了那树后就被逐出伊甸园,通往生命树的道路也被基路伯把守。从属灵的角度来理解,伊甸园是指聪明;吃生命树是指从主那里拥有聪明和智慧,吃善恶知识树是指从人自己那里拥有聪明和智慧。

真实的基督教 #196

196.(2)属灵之

196.(2)属灵之义存在于圣言的每一部分和每个细节中。这一点从下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来。约翰在启示录中说:
我观看,见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诚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天空所飞的鸟大声喊着说,你们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壮士与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属灵之义,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若不了解对应关系,没有人能明白属灵之义。因为每句话都对应某种事物,没有一句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说明了“白马”、“骑在马上的”、“眼睛如火焰”、“头上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麻衣”、“天使站在日头中”、天上的飞鸟聚集来吃“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和更多其它肉的含义。
所有这些细节的属灵之义在我的《破解启示录》(820-838节)一书,以及小册子《白马》有详细阐述,故进一步阐述它们是多余的。那里说明,这段经文描述的是作为圣言的主。其如火焰的眼睛表示其神性之爱的神圣智慧。祂头上的冠冕和除祂之外无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出于其圣言的神圣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那些人外,没有人能明白圣言在其属灵之义方面的性质。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之义,就是字义,它已被施暴。很明显,这段经文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同样很明显,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坐在白马上的那位名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一个意思,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属灵之义要在教会末期被揭示出来,这一点既是有关“白马”和“坐在马上的那位”的论述所表示的,也是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天空所飞的鸟来赴的大筵席,在席上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等等的肉所表示的;以此表示吸收主的一切良善。所有这些表述若没有属灵之义,就等于身体没有灵魂,只是一些空洞的话语,既没有生命,也没有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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