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3.对此,我补充两个记事。记事一:
我曾在天使们中间,听他们交谈,他们谈论的话题是聪明和智慧。他们说,人只会感觉这二者在自己里面,因而凡他出于自己的理解所思考,或出于自己的意愿所打算的,都出于他自己。然而,除了从神那里接受属于其理解和意愿之物的官能外,这一切没有一丁点来自这个人自己。因为每个人生来都倾向于爱自己,所以为免他因自我之爱和对自我聪明的骄傲而灭亡,自创造时就规定,这爱要转录到妻子里面;并且爱她男人的聪明和智慧,从而爱这个男人本人的倾向,自她出生就被植入她。因此,妻子不断将她男人对自我聪明的骄傲引到自己这里,在他里面浇灭它,在自己里面激活它,从而将它转化为婚姻之爱,并以满溢的快乐充满这爱。主如此规定是为了防止对自我聪明的骄傲冲昏男人的头脑,致使他以为他的聪明和智慧出于他自己,而非出于主,从而想要吃善恶知识树,进而自以为像神,甚至就是神,正如那蛇,也就是对自我聪明的爱所劝诱的。所以,这个男人(即亚当)吃了那树后就被逐出伊甸园,通往生命树的道路也被基路伯把守。从属灵的角度来理解,伊甸园是指聪明;吃生命树是指从主那里拥有聪明和智慧,吃善恶知识树是指从人自己那里拥有聪明和智慧。
168.当我们说到父、子、圣灵是一个神的三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身体与活动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要素似乎就是三位格,但这是不可能的。不过,若我们理解为,构成灵魂的父之神性,构成身体的子之神性,和圣灵的神性,或发出并构成活动的神性是这一个神的三要素,那么这个说法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自己的神性,出于父的子是祂自己的,出于这二者的圣灵也是祂自己的。由于这三者同属一个本质和一个心智,故它们构成一个神。然而,若这三神性被认为是三位格,每一位都有归给祂的自己的属性,分配归给父,调解归给子,活动归给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被分割了。然而,神性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三者无一是全神,而是每一个都是具有三分之一权柄的神,凡理智正常的人都无法接受这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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