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53

353.对此,我补充

353.对此,我补充两个记事。记事一:

我曾在天使们中间,听他们交谈,他们谈论的话题是聪明和智慧。他们说,人只会感觉这二者在自己里面,因而凡他出于自己的理解所思考,或出于自己的意愿所打算的,都出于他自己。然而,除了从神那里接受属于其理解和意愿之物的官能外,这一切没有一丁点来自这个人自己。因为每个人生来都倾向于爱自己,所以为免他因自我之爱和对自我聪明的骄傲而灭亡,自创造时就规定,这爱要转录到妻子里面;并且爱她男人的聪明和智慧,从而爱这个男人本人的倾向,自她出生就被植入她。因此,妻子不断将她男人对自我聪明的骄傲引到自己这里,在他里面浇灭它,在自己里面激活它,从而将它转化为婚姻之爱,并以满溢的快乐充满这爱。主如此规定是为了防止对自我聪明的骄傲冲昏男人的头脑,致使他以为他的聪明和智慧出于他自己,而非出于主,从而想要吃善恶知识树,进而自以为像神,甚至就是神,正如那蛇,也就是对自我聪明的爱所劝诱的。所以,这个男人(即亚当)吃了那树后就被逐出伊甸园,通往生命树的道路也被基路伯把守。从属灵的角度来理解,伊甸园是指聪明;吃生命树是指从主那里拥有聪明和智慧,吃善恶知识树是指从人自己那里拥有聪明和智慧。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

SS9.(b)这灵义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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