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1.⒂在这些人当中,那些承认神,并出于宗教信仰按照正义的世间法律生活的人会得救。全世界所有承认神,并出于宗教信仰照世间法律生活的人都会得救。我们所说的世间法律是指包含在十诫中的那类戒律。这些戒律是:不可杀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这些戒律成为地上所有国家的世间法律,因为没有它们,国家就无法维系。
不过,有些人照这些戒律生活,是出于对法律制裁的畏惧,有些人则出于对世间权力的顺服,也有些人是出于宗教信仰。得救的,正是那些出于宗教信仰如此行的人。原因在于,神在他们里面,有神在里面的人就得救了。谁看不出,以色列人在离开埃及之前,他们的法律也禁止杀人、通奸、偷盗、作假见证?因为没有这些法律,他们的团体或社会就无法维系。然而,在西乃山上,耶和华神在惊心动魄的奇迹中却颁布了同样的律法。但颁布它们为的是使这些法律也变成宗教律法;这样,人们遵守它们就不再只是为了社会利益,还为了神的缘故;当他们出于宗教信仰为了神的缘故服从这些法律时,就得救了。
由此明显可知,承认神并照公义的世间法律生活的异教徒得救了。因为对主一无所知,因而对与一位妻子的婚姻贞洁一无所知,并非他们的过错。事实上,将那些承认神,出于规定当避开邪恶,因它们违反神,当行善事,因它们讨神喜悦的宗教信仰,照公义的法律生活之人定罪,那才叫违背神的公义。
714.为了细节可以按它们的顺序和联系而联结在一起,普遍性的存在是有必要的,它们源于普遍性,并在普遍性中持续存在,或安歇于普遍性。还有必要的是,细节要处于回应它们普遍性的某种形像,或说细节要与它们的普遍性具有一些相似之处,否则,整个世界及其一切部分都会灭亡。这种关系使宇宙中的一切事物从创造的第一天起直到现在,都保持了完整性,并将继续保持完整性。众所周知,宇宙中的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这是因为一切事物都是由神出于爱之神性良善通过智慧之神性真理创造的。你任取一物,一个动物,一棵灌木,或一块石头,你都会发现这三个最普遍的原则,或三个基本的普遍性以某种关系而被刻在它们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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