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1.⒂在这些人当中,那些承认神,并出于宗教信仰按照正义的世间法律生活的人会得救。全世界所有承认神,并出于宗教信仰照世间法律生活的人都会得救。我们所说的世间法律是指包含在十诫中的那类戒律。这些戒律是:不可杀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这些戒律成为地上所有国家的世间法律,因为没有它们,国家就无法维系。
不过,有些人照这些戒律生活,是出于对法律制裁的畏惧,有些人则出于对世间权力的顺服,也有些人是出于宗教信仰。得救的,正是那些出于宗教信仰如此行的人。原因在于,神在他们里面,有神在里面的人就得救了。谁看不出,以色列人在离开埃及之前,他们的法律也禁止杀人、通奸、偷盗、作假见证?因为没有这些法律,他们的团体或社会就无法维系。然而,在西乃山上,耶和华神在惊心动魄的奇迹中却颁布了同样的律法。但颁布它们为的是使这些法律也变成宗教律法;这样,人们遵守它们就不再只是为了社会利益,还为了神的缘故;当他们出于宗教信仰为了神的缘故服从这些法律时,就得救了。
由此明显可知,承认神并照公义的世间法律生活的异教徒得救了。因为对主一无所知,因而对与一位妻子的婚姻贞洁一无所知,并非他们的过错。事实上,将那些承认神,出于规定当避开邪恶,因它们违反神,当行善事,因它们讨神喜悦的宗教信仰,照公义的法律生活之人定罪,那才叫违背神的公义。
60.神直觉、看见并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直至最细微的细节。因为秩序通过存在于最小细节而变得普遍,这些最小细节集中起来就被称作普遍,如同具体集中起来就被称作总体。包含其最小细节的普遍构成一个连贯的整体,以致每一部分在被触及或作用时都把自己的知觉传给整体。宇宙秩序的这种性质在这个世界的一切受造物内产生类似效果。不过,这一点可通过看得见的事物来对比说明。整个人体里面有总体部分和个体部分,包裹个体的总体和谐地组合起来,以致每一个都属于另一个。这种效果是通过人体每个部位所共有的覆盖物产生的,这种覆盖物伸入其中的每个部分,与其紧密联结起来,以便它们作为一体发挥功能或作用。例如,每块肌肉的覆盖物都与每根运动纤维联结,并通过自己包裹它们;所以,肝、胰、脾的覆盖物与它们里面的各个单独部位联结;肺的覆盖物,就是所谓的胸膜,也与它的内在部位联结;心包膜同样与心脏的所有部位联结;腹膜总体上凭韧带与所有脏腑的覆盖物联结。脑膜同样凭取自它们自己的凸状长丝纤维与下一层的各个腺体联结,并通过它们与所有纤维联结,再通过它们与身体的各个部位联结。这就是为何头部通过大脑两个半球支配从属于它的所有部位。在此引用这些事实只是为了让人们能通过可见事物对“神如何直觉、看见、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物,直至最小细节”形成某种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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