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1.⒂在这些人当中,那些承认神,并出于宗教信仰按照正义的世间法律生活的人会得救。全世界所有承认神,并出于宗教信仰照世间法律生活的人都会得救。我们所说的世间法律是指包含在十诫中的那类戒律。这些戒律是:不可杀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这些戒律成为地上所有国家的世间法律,因为没有它们,国家就无法维系。
不过,有些人照这些戒律生活,是出于对法律制裁的畏惧,有些人则出于对世间权力的顺服,也有些人是出于宗教信仰。得救的,正是那些出于宗教信仰如此行的人。原因在于,神在他们里面,有神在里面的人就得救了。谁看不出,以色列人在离开埃及之前,他们的法律也禁止杀人、通奸、偷盗、作假见证?因为没有这些法律,他们的团体或社会就无法维系。然而,在西乃山上,耶和华神在惊心动魄的奇迹中却颁布了同样的律法。但颁布它们为的是使这些法律也变成宗教律法;这样,人们遵守它们就不再只是为了社会利益,还为了神的缘故;当他们出于宗教信仰为了神的缘故服从这些法律时,就得救了。
由此明显可知,承认神并照公义的世间法律生活的异教徒得救了。因为对主一无所知,因而对与一位妻子的婚姻贞洁一无所知,并非他们的过错。事实上,将那些承认神,出于规定当避开邪恶,因它们违反神,当行善事,因它们讨神喜悦的宗教信仰,照公义的法律生活之人定罪,那才叫违背神的公义。
598.试探结束后,此人就其内在人而言,便处于天堂,并藉着他的外在人而处于尘世。所以,对于人来说,天堂与尘世正是通过试探而被联结起来的,然后与他同在的主按照适当次序通过天堂主导他的尘世。若此人依然属世,则相反的情形就会出现。然后,他渴望通过尘世主导天堂。凡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对控制或统治之爱的人就会变成这个样子。若从内在被检查,这种人就会证明不信神,只信他自己;死后,他便视自己为神,能对其他人行使统治权。这种疯狂在地狱非常盛行,甚至发展到这种地步:有的自称父神,有的自称圣子神,有的自称圣灵神;在犹太人当中,有的自称弥赛亚。这一切清楚表明,若属世人不重生,人死后会成什么样子,因而若主没有建立教导纯正真理的新教会,他在幻想中会变成什么样。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意思:
在世代的末了(即当前教会的末期)必有大灾难,从世界的起头直到如今,没有这样的灾难,后来也必没有。若不减少那日子,凡有血气的,总没有一个得救的。(马太福音24:21,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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