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50

350.众所周知,人

350.众所周知,人生来比动物更低级。所有动物一出生就知道与其生命之爱相对应的各种知识。因为它们一出母腹或从卵中孵化出来,就能看、能听、能走、能识别它们的食物、母亲、朋友和敌人;不久后,就有性意识,知道如何交配,还知道如何养育后代。唯有人生来没有这种知识,因为他没有与生俱来的任何知识,只有接受属于知识和爱之物的能力和倾向。他若不从其他人获得这些,依旧比动物更低级。人生来如此无知,是为了叫他不要将任何事物归给自己,而要归给其他人,最终将一切智慧和对智慧的爱唯独归给神,以便他能成为神的形像,这一点可见于记事(132-136节)。

由此可知,没有从其他人那里获知,主降世并且就是神,而仅仅吸收自己国家的宗教和法律的某些知识之人,若认为婚姻之爱无非是两性情爱,并视一夫多妻之爱为唯一的婚姻之爱,是没有过错的。对那些出于宗教信仰避恶如罪的人,主在其无知中引导他们;祂的神性权威和圣治使他们脱离罪的任何指控,以便他们能得救。因为每个人生来注定上天堂,无人注定下地狱。凡上天堂的,都是被主带到那里的;凡下地狱的,都是被自己带到那里的。


真实的基督教 #451

451.若不与信结合

451.若不与信结合,一切仁都是假的,而这信是指信一位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当今教会的仁爱就是这样的例子,当今教会相信同一位神格中的三个身位,一个接一个,父、子、灵。由于相信三个身位,其中每个身位都独自为神,所以它其实信三个神。仁就依附于这信上,如持守这信之人实际所做得那样,但这仁永远不会与这信结合。依附于这信的仁纯粹是属世的,而非属灵的,故它是不正当的仁爱。众多其它异端的仁爱也一样,例如,那些否认神性三位一体,因而只靠近父神、或只靠近圣灵、或靠近这二者,却不靠近神救主之人的仁爱就是如此。仁不会与这些人的信相结合,即使结合或依附,它也是不正当的。之所以被视为不正当的,是因为它就象不合法的私生子,如夏甲给亚伯拉罕所生的儿子,他后来被逐出家门(创世记21:9,10)。这类仁爱就象不是长在树上,而是嵌在树上的果实;又象与前面的马仅靠驾车者手里的缰绳相连的马车;当马开始奔跑时,它们就将驾车者从座位上拽下来,把马车留在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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