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49

349.⒁一夫多妻对

349.⒁一夫多妻对那些不认识主的人来说,不是一种罪恶。原因在于,真正的婚姻之爱唯独来自主,只能被主赐给那些认识祂、承认祂、信靠祂,并按祂的吩咐生活之人。那些无法被赐予这爱的人没有意识到,两性情爱与婚姻之爱不是一回事,因而一夫多妻与婚姻之爱也不是一回事。另外,对主一无所知的一夫多妻者仍是属世的;因为只有主才能使人变得属灵;对属世人来说,行他的宗教和社会的法律所许可的事不算罪。此外,属世人照自己的推理行事,属世人的推理在涉及真正的婚姻之爱时,会陷入深深的黑暗,因为这爱最是一种属灵之爱。然而,他们的推理仍从经验获知:为了公众和个人的平安,淫乱的情欲应普遍加以限制,各自在自己家里实践就行了。于是,他们选择了一夫多妻。

揭秘启示录 #607

607.启13:18

607.启13:18.“在这里有智慧”表示从我们在本章所说和解释的来看,看到并理解神职人员关于神和救赎的教义和信仰的性质或品质,是智者的一部分。经上说“在这里”,是因为它是指我们在本章所说和解释的那些事,尤其关于“从地里上来的兽”的事,这“兽”表示神职人员关于神和救赎的教义和随之而来的信仰(AR 594节),因为本节所说的话论及这兽;由于看到并理解这教义和随之而来的信仰是何性质,是智者的一部分,所以经上说:“在这里有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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