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9.⒁一夫多妻对那些不认识主的人来说,不是一种罪恶。原因在于,真正的婚姻之爱唯独来自主,只能被主赐给那些认识祂、承认祂、信靠祂,并按祂的吩咐生活之人。那些无法被赐予这爱的人没有意识到,两性情爱与婚姻之爱不是一回事,因而一夫多妻与婚姻之爱也不是一回事。另外,对主一无所知的一夫多妻者仍是属世的;因为只有主才能使人变得属灵;对属世人来说,行他的宗教和社会的法律所许可的事不算罪。此外,属世人照自己的推理行事,属世人的推理在涉及真正的婚姻之爱时,会陷入深深的黑暗,因为这爱最是一种属灵之爱。然而,他们的推理仍从经验获知:为了公众和个人的平安,淫乱的情欲应普遍加以限制,各自在自己家里实践就行了。于是,他们选择了一夫多妻。
705.这四样,肉、血、饼、酒,表示对应于它们的属灵属天之物,这一点从提及它们的圣言经文可以看出来。“肉”在圣言中有属灵属天的含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可知:
你们聚集来赴大神的筵席!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壮士与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启示录19:17, 18)
以西结书:
要从四方聚到我为你们献祭之地,就是在以色列山上献大祭之地,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必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你们吃我为你们所献的祭,必吃饱了脂油,喝醉了血。你们必在我席上饱吃马匹和坐车的人,并勇士和一切的战士。我必显我的荣耀在列邦中。(39:17-21)
谁不明白,在这些经文中,肉和血不是指真的肉和血,而是对应于它们的属灵属天之物?否则,这些陈述,即“他们必吃列王、众首领、勇士、马匹和坐车的人的肉,他们必吃饱了马匹、战车、勇士并一切战士的脂油,喝醉了地上首领的血”,不就成了毫无意义和离奇的说辞吗?显而易见,这些事说得是主的圣餐,因为提到了大神的筵席,以及大祭。既然一切属灵属天之物只关系到善与真,那么可知,肉表仁之善,血表信之真,在至高义上,表爱之圣善和智之圣真的主。在以下经文中,血还表属灵的良善:
我要赐给他们合一的心,也要将新灵放在你们中间,又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以西结书11:19; 26:26)
在圣言中,“心”表爱,所以“肉心”表对良善的热爱。此外,“肉和血”表善与真,二者都是属灵的,下节“饼和酒”的含义更充分地证实了这一点,因为主说,祂的肉是饼,祂的血是从那杯所喝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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