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49

349.⒁一夫多妻对

349.⒁一夫多妻对那些不认识主的人来说,不是一种罪恶。原因在于,真正的婚姻之爱唯独来自主,只能被主赐给那些认识祂、承认祂、信靠祂,并按祂的吩咐生活之人。那些无法被赐予这爱的人没有意识到,两性情爱与婚姻之爱不是一回事,因而一夫多妻与婚姻之爱也不是一回事。另外,对主一无所知的一夫多妻者仍是属世的;因为只有主才能使人变得属灵;对属世人来说,行他的宗教和社会的法律所许可的事不算罪。此外,属世人照自己的推理行事,属世人的推理在涉及真正的婚姻之爱时,会陷入深深的黑暗,因为这爱最是一种属灵之爱。然而,他们的推理仍从经验获知:为了公众和个人的平安,淫乱的情欲应普遍加以限制,各自在自己家里实践就行了。于是,他们选择了一夫多妻。

真实的基督教 #698

698.洗礼一章已部

698.洗礼一章已部分解释了这一点,该章阐明了,若不了解圣言灵义,不可能知道两项圣礼,即洗礼与圣餐会涉及和影响什么(见n.667-669)。现在我说“没有属世物与属灵物对应的知识”,其实是一个意思,因为在天堂,圣言的属世义会通过对应被改变为灵义;因此,这两层意义是相互对应的;所以,凡了解对应的人,都能理解灵义。但何为对应及其性质,可见于圣经一章全文,以及对十诫(从第一诫到最后一诫)的解读,详见于《破解启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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