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49

349.⒁一夫多妻对

349.⒁一夫多妻对那些不认识主的人来说,不是一种罪恶。原因在于,真正的婚姻之爱唯独来自主,只能被主赐给那些认识祂、承认祂、信靠祂,并按祂的吩咐生活之人。那些无法被赐予这爱的人没有意识到,两性情爱与婚姻之爱不是一回事,因而一夫多妻与婚姻之爱也不是一回事。另外,对主一无所知的一夫多妻者仍是属世的;因为只有主才能使人变得属灵;对属世人来说,行他的宗教和社会的法律所许可的事不算罪。此外,属世人照自己的推理行事,属世人的推理在涉及真正的婚姻之爱时,会陷入深深的黑暗,因为这爱最是一种属灵之爱。然而,他们的推理仍从经验获知:为了公众和个人的平安,淫乱的情欲应普遍加以限制,各自在自己家里实践就行了。于是,他们选择了一夫多妻。

真实的基督教 #449

449.那些爱别人里

449.那些爱别人里面的良善,即热爱公正、明智、诚实,以及由仁爱产生的慈善之人,尤其那些热爱别人对主的信与爱之人则完全不同。因为这些人爱的是人之内的事物,而非人之外的事物。因此,死后,他们若发现这个人里面没有这类事物,就会立刻从这友谊当中退出,通过主与那些具有类似良善的人相联。有人可能会说,谁能查出与自己相处和有交往之人的心智内层呢?不过,没有必要这样做,只要当心,一定要避免与任何人缔结爱的友谊。出于种种意图的外在友谊则无大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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