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49

349.⒁一夫多妻对

349.⒁一夫多妻对那些不认识主的人来说,不是一种罪恶。原因在于,真正的婚姻之爱唯独来自主,只能被主赐给那些认识祂、承认祂、信靠祂,并按祂的吩咐生活之人。那些无法被赐予这爱的人没有意识到,两性情爱与婚姻之爱不是一回事,因而一夫多妻与婚姻之爱也不是一回事。另外,对主一无所知的一夫多妻者仍是属世的;因为只有主才能使人变得属灵;对属世人来说,行他的宗教和社会的法律所许可的事不算罪。此外,属世人照自己的推理行事,属世人的推理在涉及真正的婚姻之爱时,会陷入深深的黑暗,因为这爱最是一种属灵之爱。然而,他们的推理仍从经验获知:为了公众和个人的平安,淫乱的情欲应普遍加以限制,各自在自己家里实践就行了。于是,他们选择了一夫多妻。

真实的基督教 #427

427.如今,这些善

427.如今,这些善举被认为是圣言中的好行为所指的真正仁爱的行为,因为在圣言中,仁爱常被描述为扶贫济困、照料孤寡。但迄今为止,没人知道,圣言的字义只提及敬拜的外在事物,甚至最外在的事物,而这些事物象征内在的属灵事物(如有关圣经那一章中所看到的,193-209节)。由此可见,穷人、贫乏人、寡妇和孤儿并非真的指这类人,而是指那些在灵性上属这类的人。“穷人”表那些缺乏真与善的理解力之人(见《破解启示录》209节),而“寡妇”表那些没有真理,然而却渴慕真理之人(764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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