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49

349.⒁一夫多妻对

349.⒁一夫多妻对那些不认识主的人来说,不是一种罪恶。原因在于,真正的婚姻之爱唯独来自主,只能被主赐给那些认识祂、承认祂、信靠祂,并按祂的吩咐生活之人。那些无法被赐予这爱的人没有意识到,两性情爱与婚姻之爱不是一回事,因而一夫多妻与婚姻之爱也不是一回事。另外,对主一无所知的一夫多妻者仍是属世的;因为只有主才能使人变得属灵;对属世人来说,行他的宗教和社会的法律所许可的事不算罪。此外,属世人照自己的推理行事,属世人的推理在涉及真正的婚姻之爱时,会陷入深深的黑暗,因为这爱最是一种属灵之爱。然而,他们的推理仍从经验获知:为了公众和个人的平安,淫乱的情欲应普遍加以限制,各自在自己家里实践就行了。于是,他们选择了一夫多妻。

真实的基督教 #325

325.在现今一般所

325.在现今一般所用的教理问答中,这段经文被分为两条诫命:一个是第九诫,就是“不可贪恋人的房屋”;另一个是第十诫,就是“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由于这两条诫命合成了一个整体,并占了一节(出埃及记20:17和申命记5:21),所以我决定把它们放在一起论述。然而,这并非因为我愿意将它们合成一条诫命,我情愿按常规把它们分成两条,毕竟它们全都合在一起才能被称为“十条诫”(出埃及记34:28和申命记4:1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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