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49

349.⒁一夫多妻对

349.⒁一夫多妻对那些不认识主的人来说,不是一种罪恶。原因在于,真正的婚姻之爱唯独来自主,只能被主赐给那些认识祂、承认祂、信靠祂,并按祂的吩咐生活之人。那些无法被赐予这爱的人没有意识到,两性情爱与婚姻之爱不是一回事,因而一夫多妻与婚姻之爱也不是一回事。另外,对主一无所知的一夫多妻者仍是属世的;因为只有主才能使人变得属灵;对属世人来说,行他的宗教和社会的法律所许可的事不算罪。此外,属世人照自己的推理行事,属世人的推理在涉及真正的婚姻之爱时,会陷入深深的黑暗,因为这爱最是一种属灵之爱。然而,他们的推理仍从经验获知:为了公众和个人的平安,淫乱的情欲应普遍加以限制,各自在自己家里实践就行了。于是,他们选择了一夫多妻。

真实的基督教 #210

210.一切神性事物

210.一切神性事物都有一个最初,一个中间和一个最末;最初经由中间进入最末,从而存在和持续存在;因此,最末是它的基础。最初也存在于中间,并经由中间而存在于最末。最末是一个容器;它因是一个容器和基础,故也是一个支撑。有学问的读者都能明白,这三个术语可被称为目的、起因和结果;也可被称为存在、形成和显化。所以,一切事物都包含一个三位一体,这三位一体被称为最初,中间和最末,或目的,起因和结果。若明白这一点,也就是能明白一切神性作为都完整和完美地存在于它的最末层。最末层包含一切,因为在先之物同时存在于它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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