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49

349.⒁一夫多妻对

349.⒁一夫多妻对那些不认识主的人来说,不是一种罪恶。原因在于,真正的婚姻之爱唯独来自主,只能被主赐给那些认识祂、承认祂、信靠祂,并按祂的吩咐生活之人。那些无法被赐予这爱的人没有意识到,两性情爱与婚姻之爱不是一回事,因而一夫多妻与婚姻之爱也不是一回事。另外,对主一无所知的一夫多妻者仍是属世的;因为只有主才能使人变得属灵;对属世人来说,行他的宗教和社会的法律所许可的事不算罪。此外,属世人照自己的推理行事,属世人的推理在涉及真正的婚姻之爱时,会陷入深深的黑暗,因为这爱最是一种属灵之爱。然而,他们的推理仍从经验获知:为了公众和个人的平安,淫乱的情欲应普遍加以限制,各自在自己家里实践就行了。于是,他们选择了一夫多妻。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69

SS69.由此明显可

SS69.由此明显可知,灵和生命只存在于圣言里面,唯独圣言使得与主的结合并与天使的联系成为可能,正如主所教导的: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我所赐你们的水要在你们里头成为水泉,直涌到永生。(约翰福音4:14)

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马太福音4:4)

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的。(约翰福音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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