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49

349.⒁一夫多妻对

349.⒁一夫多妻对那些不认识主的人来说,不是一种罪恶。原因在于,真正的婚姻之爱唯独来自主,只能被主赐给那些认识祂、承认祂、信靠祂,并按祂的吩咐生活之人。那些无法被赐予这爱的人没有意识到,两性情爱与婚姻之爱不是一回事,因而一夫多妻与婚姻之爱也不是一回事。另外,对主一无所知的一夫多妻者仍是属世的;因为只有主才能使人变得属灵;对属世人来说,行他的宗教和社会的法律所许可的事不算罪。此外,属世人照自己的推理行事,属世人的推理在涉及真正的婚姻之爱时,会陷入深深的黑暗,因为这爱最是一种属灵之爱。然而,他们的推理仍从经验获知:为了公众和个人的平安,淫乱的情欲应普遍加以限制,各自在自己家里实践就行了。于是,他们选择了一夫多妻。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68

SS68.人与天使的

SS68.人与天使的联系通过圣言的属世意义或字义建立的另一个原因是:每个人凭借创造都拥有生命的三个层级在里面,即:属天层、属灵层和属世层。只要人还在这个世界上,他就处于属世层级,同时照着他处于纯正真理的程度而处于属灵层级,照着他专注于符合这些真理的生活程度而处于属天层级。然而,他在死亡之前,仍不会进入属灵或属天层本身。对此,别处会有详述。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