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49

349.⒁一夫多妻对

349.⒁一夫多妻对那些不认识主的人来说,不是一种罪恶。原因在于,真正的婚姻之爱唯独来自主,只能被主赐给那些认识祂、承认祂、信靠祂,并按祂的吩咐生活之人。那些无法被赐予这爱的人没有意识到,两性情爱与婚姻之爱不是一回事,因而一夫多妻与婚姻之爱也不是一回事。另外,对主一无所知的一夫多妻者仍是属世的;因为只有主才能使人变得属灵;对属世人来说,行他的宗教和社会的法律所许可的事不算罪。此外,属世人照自己的推理行事,属世人的推理在涉及真正的婚姻之爱时,会陷入深深的黑暗,因为这爱最是一种属灵之爱。然而,他们的推理仍从经验获知:为了公众和个人的平安,淫乱的情欲应普遍加以限制,各自在自己家里实践就行了。于是,他们选择了一夫多妻。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64

SS64.大量经历清

SS64.大量经历清楚向我显明,属灵天使在圣言的属灵意义里面,属天天使在圣言的属天意义里面。当我以圣言的字义来阅读圣言时,得以发觉与天堂的一种交流被打开了,有时是与天堂的这个社群,有时是与那个社群;我照属世意义所理解的东西,属灵天使照属灵意义来理解,属天天使则照属天意义来理解,并且这一切是瞬间发生的。我因成千上万次地感知过这种交流,所以再也无法对它有任何怀疑。此外,天堂之下的一些灵人滥用这种交流;他们复述字义中的一些话,立即观察并记下与之实现交流的那个社群。我经常看见并听说这种事。这种亲身经验使我得知,字义上的圣言是与主并天堂结合的神性媒介。关于通过圣言所实现的这种结合,也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303—310节)的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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