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49

349.⒁一夫多妻对

349.⒁一夫多妻对那些不认识主的人来说,不是一种罪恶。原因在于,真正的婚姻之爱唯独来自主,只能被主赐给那些认识祂、承认祂、信靠祂,并按祂的吩咐生活之人。那些无法被赐予这爱的人没有意识到,两性情爱与婚姻之爱不是一回事,因而一夫多妻与婚姻之爱也不是一回事。另外,对主一无所知的一夫多妻者仍是属世的;因为只有主才能使人变得属灵;对属世人来说,行他的宗教和社会的法律所许可的事不算罪。此外,属世人照自己的推理行事,属世人的推理在涉及真正的婚姻之爱时,会陷入深深的黑暗,因为这爱最是一种属灵之爱。然而,他们的推理仍从经验获知:为了公众和个人的平安,淫乱的情欲应普遍加以限制,各自在自己家里实践就行了。于是,他们选择了一夫多妻。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63

SS63.字义之所以

SS63.字义之所以使得与天堂天使的联系成为可能,是因为属灵和属天意义在字义里面,而天使在属灵和属天意义里面,属灵国度的天使在圣言的属灵意义里面,属天国度的天使在圣言的属天意义里面。当一个真正的人专心于属世意义,就是字义时,属灵和属天意义就从这层意义演变出来;这种演变是瞬间的;因此,联系也是瞬间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