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48

348.⒀一夫多妻对

348.⒀一夫多妻对那些其宗教信仰许可它的人来说,不是一种罪恶。违反宗教信仰的每个行为都被视为一种罪恶,因为它违反神。反之,符合宗教信仰的每个行为都不被视为一种罪恶,因为它得到神的同意。一夫多妻因是以色列人宗教信仰的一部分,同样是现今伊斯兰教徒宗教信仰的一部分,故对他们来说,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不算是一种罪恶。此外,为防止一夫多妻对他们成为一种罪恶,他们保持属世,不会变得属灵。属世人看不到诸如被公认的宗教信仰所认可的那类事有何罪恶之处,唯有属灵人才能看到这一点。正因如此,尽管伊斯兰教徒按照《可兰经》的教导承认我们的主是神的儿子,但他们仍不靠近祂,反而靠近穆罕默德。只要他们如此行,就依然属世,因而不知道一夫多妻有何邪恶之处,甚至不知道有何淫荡之处。主也说:

你们若瞎了眼,就没有罪了;但如今你们说:我们能看见,所以你们的罪还在。(约翰福音9:41)

由于一夫多妻不能判他们有罪,故死后,他们有自己的天堂(参看342—343节),在那里照其生活体验这种快乐。


真实的基督教 #577

577.由上述内容也

577.由上述内容也可推知,主不断存在于重生人的行动中,因为祂不断存在于拯救他的行动中,若不重生,没有人能得救,正如主在约翰福音所说的:
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翰福音3:5-6)
因此,重生是得救的手段,而仁与信是重生的手段。认为重生随着当今教会之信而来,无需人的合作,简直是虚空的虚空。
此处所说的行动与合作可见于活动与运动状态中的一切事物。心脏及其各动脉的行动或作用与合作就是这样;心脏作用,各动脉通过其鞘或包裹物合作,从而产生循环。肺也一样。空气通过大气压来作用,先是肋骨与肺合作,紧接着肺与肋骨合作,由此身体所有膜里面就有了呼吸。于是脑膜、胸膜、腹膜、隔膜,以及包裹内脏并进入其成分中的其它部分作用和被作用,从而进行合作;因为它们富有弹性;这就是它们存在并持续存在的方式。一切纤维、神经、肌肉,甚至软骨都一样;众所周知,这些东西每一个里面都有行动或作用与合作。
一切感官也有这样的合作;因为感觉器官,如运动器官,由纤维、膜和肌肉构成。不过,要描述它们各自如何协作,纯粹是浪费时间。我们都知道,光作用于眼睛,声音作用于耳朵,气味作用于鼻子,滋味作用于舌头,各器官也对这些东西作出反应,由此产生感觉。由此谁不明白,若非存在这类作用,以及与大脑属灵组织结构中所流入生命的合作,意愿与思维就无法存在?因为来自主的生命流入该组织结构,并且由于这种合作,人才对他所思考的拥有一种觉知,同样对那里所判断、决定并付诸行动的一切有一种觉知。如果生命真的只是作用,而人不貌似凭自己去合作,那么他和一块木头,或牧师在其中讲道的神殿一样不能思考。诚然,神殿由于门声的回响拥有一种感觉,但这种感觉可以说出于回声,而非出于话语。人若在仁与信方面不与主合作,也必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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