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7.⑿一夫多妻者只要仍是一夫多妻者,就无法变得属灵。变得属灵就是从属世层被提升至属灵层,也就是从尘世的光与热被提升至天堂的光与热。未被如此提升的人并不了解这一过程。然而,尚未被提升的属世人只感觉他已经被提升了。原因在于,他能和属灵人一样,将其理解力提升至天堂之光,以属灵的方式思考、谈论,好像他真是属灵的。但是,若他的意愿没有同时达到相同高度,他依旧没有被提升;因为他无法停在那个高度,而是短时间后又回到他的意愿中,在那里坚定立场。我所说的意愿也是指爱,因为意愿是爱的接受者;事实上,凡人所爱的,他都会意愿。从这些话明显可知,只要一夫多妻者仍是一夫多妻者,或也可说,只要属世人仍是属世的,他就无法变得属灵。
52.(2)除非知道秩序是什么,也除非知道神就是秩序,祂在创造时,就把秩序既引入宇宙,也引入宇宙的一切部分,或每一个和一切事物,否则就无法清楚理解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大量的重大谬论悄悄潜入人们的心智,从而通过改革者的头脑溜进教会,因为他们不明白神创造宇宙及其一切部分,或每一个和一切事物的秩序。这些谬论的数量和性质仅从下文(TCR 56-58节)对它们的列举中就明显看出来。但我们现在先通过对秩序的一般定义来解释何为秩序,对秩序的定义如下:秩序就是构成一个形式的各个部分、实质,或元素、实体的排列、界定或边界,和活动或互动的品质;这种品质产生它的状态,状态的完美是由出于它自己的爱的智慧产生的,或状态的不完美是由出于欲望的疯狂推理导致的。这个定义提到了实质、形式和状态;实质也是指形式,因为一切实质都是形式,形式的品质就是它们的状态,而状态的完美或不完美取决于秩序,或说是秩序的结果。这些事必显得模糊,因为它们属于形而上学的范畴;但下文会通过举一些说明这个主题的具体例子来驱散这种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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