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7.⑿一夫多妻者只要仍是一夫多妻者,就无法变得属灵。变得属灵就是从属世层被提升至属灵层,也就是从尘世的光与热被提升至天堂的光与热。未被如此提升的人并不了解这一过程。然而,尚未被提升的属世人只感觉他已经被提升了。原因在于,他能和属灵人一样,将其理解力提升至天堂之光,以属灵的方式思考、谈论,好像他真是属灵的。但是,若他的意愿没有同时达到相同高度,他依旧没有被提升;因为他无法停在那个高度,而是短时间后又回到他的意愿中,在那里坚定立场。我所说的意愿也是指爱,因为意愿是爱的接受者;事实上,凡人所爱的,他都会意愿。从这些话明显可知,只要一夫多妻者仍是一夫多妻者,或也可说,只要属世人仍是属世的,他就无法变得属灵。
52. (2)人若不知道何为秩序,知道神就是秩序,祂在创世的那一刻就将秩序引入宇宙及其万物中,就很难清楚理解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由于不理解神在创造宇宙及其万物时所赋予它们的秩序,有何等多、何等大的荒唐谬论悄然潜入人的思想,并因此通过教会创始人的头脑溜进教会,这一点仅从下文(56-58节)对这些谬论的列举就能看出来。不过,首先,我在此阐明我所说的秩序的一般定义,即:秩序就是构成一个形式的部分、实质或元素的排列、界定和活动的品质;这就是它的状态的来源;状态的完美由智慧通过它的爱产生,而状态的不完美则是因贪欲而失去理智的后果。这个定义用到了实质、形式和状态这些术语,实质也是指形式,因为每一个实质就是一个形式。所有这些因是形而上学的抽象术语,故不可避免地显得非常晦涩难懂。不过,在下文,这种晦涩会通过举例说明被驱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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