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46

346.⑾对一夫多妻

346.⑾对一夫多妻者来说,婚姻的贞洁、纯粹和圣洁是不可能的。这一点从刚才所给出的证据可推知,从关于“贞洁和不贞洁”(第7章)那一章的说明,尤其从以下几点清楚看出来:贞洁、纯粹和圣洁只归于一夫一妻的婚姻,也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婚姻(141节);真正的婚姻之爱是贞洁本身,婚姻真爱的一切快乐,甚至最表层的快乐,都是贞洁的(143—144节)。此外,在“真正的婚姻之爱”那一章(第4章)也有几点,如:就其起源和对应而言,真正的婚姻之爱,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爱,是属天、属灵、神圣、纯粹和洁净的,胜过其它一切爱(64节等)。贞洁、纯粹和圣洁只在真正的婚姻之爱中,由此可知,它们并不在或不可能在一夫多妻之爱中。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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