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46

346.⑾对一夫多妻

346.⑾对一夫多妻者来说,婚姻的贞洁、纯粹和圣洁是不可能的。这一点从刚才所给出的证据可推知,从关于“贞洁和不贞洁”(第7章)那一章的说明,尤其从以下几点清楚看出来:贞洁、纯粹和圣洁只归于一夫一妻的婚姻,也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婚姻(141节);真正的婚姻之爱是贞洁本身,婚姻真爱的一切快乐,甚至最表层的快乐,都是贞洁的(143—144节)。此外,在“真正的婚姻之爱”那一章(第4章)也有几点,如:就其起源和对应而言,真正的婚姻之爱,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爱,是属天、属灵、神圣、纯粹和洁净的,胜过其它一切爱(64节等)。贞洁、纯粹和圣洁只在真正的婚姻之爱中,由此可知,它们并不在或不可能在一夫多妻之爱中。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83

SS83.每个人都有

SS83.每个人都有两种生命官能,被称为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接受真理、因而接受智慧的容器,意愿是接受良善、因而接受爱的容器。为叫一个人能成为教会的一部分,这两者必须合而为一;当这个人从纯正真理形成他的理解力,并且表面上看貌似凭他自己如此行时,当他的意愿充满爱之良善,并且这一切由主实现时,它们就合为一体。人由此而拥有一种真理的生命和一种良善的生命,真理的生命从意愿而在理解力中,良善的生命通过理解力而在意愿中。这就是一个人里面的真理与良善的婚姻,以及他里面的主与教会的婚姻。关于被称为一个婚姻的这种相互结合,详情可参看《圣治》,《圣爱与圣智》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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