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45

345.⑽一夫多妻就

345.⑽一夫多妻就是淫乱。这是因为它的爱在数个当中被分割;它其实是两性情爱,就是属于外在人或属世人的爱,因而并非婚姻之爱,唯独婚姻之爱才是贞洁的。众所周知,一夫多妻的爱是在数个当中被分割的爱;被分割的爱并非婚姻之爱,因为后者是与一个异性不可分离的爱。所以,另一种爱是淫乱的,一夫多妻就是淫乱。一夫多妻之爱是两性情爱,与两性情爱唯一不同之处在于:一夫多妻者所娶女人的数量是有限的,他还受到为公众利益所制定的某些法律的约束,可以在数个妻子之外拥有情妇或妾室。一夫多妻之爱因是两性情爱,故是一种淫乱之爱。

一夫多妻之爱之所以是属于外在人或属世人的爱,是因为这爱被铭刻在属世人身上。凡属世人凭自己所行的,都是邪恶;他只有上升为内在属灵人才能从这恶中被引离出来,而这种事唯有主才能做到。在性方面,属世人与生俱来的邪恶就是淫荡。但淫荡破坏社会,于是,一个替代品取而代之被引入,这就是所谓的一夫多妻。人从父母出生所进入的一切邪恶被植入他的属世人,但其中没有一个邪恶能影响属灵人,因为他从主出生进入这属灵人。从此处所列举的理由和其它许多理由可以清楚看出,一夫多妻就是淫乱。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9

SS49.至此,我已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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