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44

344.我曾被允许感

344.我曾被允许感知一夫多妻者当中婚姻之爱的热是何性质。我与一个扮演穆罕默德的人交谈过。穆罕默德本人从未出现过,有一个代理人取代了他的位子,以便尘世的新来者认为他们看到他了。这个代理人从远处和我聊了一会儿,然后送给我一个象牙匙和其它标志物,以表明它们来自穆罕默德。同时,一条通道被打开了,以便传出那里所体验的婚姻之爱的热。我感觉这热类似澡堂里的恶臭热气;一感觉到它,我就转过身去,传出这热气的通道也关闭了。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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