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42

342.⑼伊斯兰天堂

342.⑼伊斯兰天堂位于基督天堂的外围,被分成一个高层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除了那些放弃妃嫔或妾室,只与一位妻子生活,并承认我们主等同于父神,天上地上的权柄被赋予祂的人外,没有人能被提入他们的高层天堂。在分别论述这些天堂之前,预先说明主关于伊斯兰教兴起的圣治是很重要的。信奉伊斯兰教的国家比信奉基督教的还多,这一事实让那些思想圣治,同时认为除了生而为基督徒的人外,没有人能得救之人觉得很尴尬。但对那些相信万事万物皆遵从圣治的人来说,伊斯兰教并不是一个心理障碍。这些人会调查其中原由,然后找出答案。答案就是:伊斯兰教承认我们主是神的儿子,最有智慧的人,一个非常伟大的先知,祂降世教导人类。不过,他们将《可兰经》奉为其宗教的唯一经典,结果它的作者穆罕默德也成了他们思想的对象,以致他们将某种敬拜投向他,却很少关心我们的主。为叫人们充分了解该宗教由主的圣治兴起,是为了除灭众多民族当中的偶像崇拜,有必要按一定秩序来阐述;故先从偶像崇拜的起源说起。

伊斯兰教兴起之前,偶像崇拜遍及全世界。原因在于,主降世前的所有教会都是代表性教会。以色列教会也是这种:它的会幕、亚伦的衣服、祭物,耶路撒冷圣殿的一切细节,包括它的律例典章,都是代表。古人还掌握对应学,它也是代表的知识,被视为知识的最高形式,是智者的学问。对应学在埃及特别发达,并形成其象形文字的基础。他们正是凭着对应学知道各种动物和树木的含义,以及大山小山、河流源泉、日月星辰的含义。此外,对应学是他们用来认识属灵事物的工具。因为它们所代表的事物,也就是构成天上天使所拥有的属灵智慧的那类事物,是这些物体的起源。

他们的一切敬拜因纯由对应构成,故而都是代表;所以他们在大山和小山上,以及果园和花园里举行敬拜。也正因如此,他们视源泉为圣,祷告时面向升起的太阳。此外,他们雕刻了马、牛、牛犊、羔羊,甚至鸟类,鱼类和蛇类的形像,把这些东西摆在自己家里及别处,并照着它们所对应或代表的教会属灵事物按一定秩序摆列。他们还将类似事物摆在圣殿,以便回想起它们所表示的敬拜的神圣观念。随着时间推移,当对应学逐渐被抹去时,他们的后代开始敬拜雕像本身,视之为神圣。殊不知,古人,就是他们的祖先并未在它们里面看到一丝神圣,只是因为它们照着对应关系代表,并由此表示神圣观念。这就是充斥全世界,包括亚洲及其附近岛屿,以及非洲和欧洲的偶像崇拜的起源。

为将所有这些偶像崇拜连根拔除,主的圣治料到,要开创一个适合东方人秉性的新宗教;这个新宗教当有出自新旧约的某些内容,当教导主降世,祂是一个非常伟大的先知,最有智慧的人,是神的儿子。这事通过穆罕默德来成就,该宗教也以他的名字命名。综上所述,明显可知,如我所说的,伊斯兰教由主的圣治兴起,并迁就东方人的秉性,旨在除灭众多民族的偶像崇拜,在他们进入灵界(每个人死后即发生)之前,传给他们有关主的一些知识。该宗教若不符合他们原有的观念,尤其不允许一夫多妻制,就不会被那么多国家接受,也就无法根除他们的偶像崇拜。此外,一夫多妻制之所以被允许,是因为没有这种允许,东方人出于燃烧的淫欲,早就冲进污秽的淫行了,比欧洲人更甚,并且也早就灭亡了。


揭秘启示录 #573

573.“脚像熊的脚

573.“脚像熊的脚”表示充满源于被阅读却不理解的圣言字义的谬误。“脚”表示属世层,也就是终端,“豹”所指的这异端就在这属世层上持续存在,可以说行走,这是圣言的字义;“熊”表示那些阅读圣言却不理解的人,他们由此而有谬误。“熊”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在灵界所看到的熊,以及那里一些身穿熊皮的人向我清楚显明,他们都读圣言,却看不到其中的任何教义真理,还确认其中的真理表象,他们由此而有谬误。在灵界会看到熊,既有有害的熊,也有无害的熊,有些熊是白色的;但它们是通过熊头来区分的;无害的熊有像牛犊或绵羊那样的头。在以下经文中,“熊”就具有这种含义;耶利米哀歌:

他颠覆我的大道,像熊埋伏等着我,又像狮子在隐密处,他使我转离正路,使我荒凉。(耶利米哀歌3:9-11)

以西结书:

我遇见他们必像丢崽子的熊,在那里我必像巨狮吞吃他们,田野的野兽必撕裂他们。(何西阿书13:8)

以赛亚书:

牛犊与少壮狮子一起躺卧,母牛必与熊同食。(以赛亚书11:6, 7)

但以理书:

从海中上来的第二只兽像熊,有三根肋骨在它口内牙齿间。(但以理书7:5)

大卫揪着胡子所打死的狮子和熊(撒母耳记上17:34-37),以及撒母耳记下(17:8)中的熊也具有相同的含义。

这些地方提到“狮子和熊”,是因为“狮子”表示摧毁圣言真理的虚假,“熊”表示谬误,这些谬误也会摧毁它们,但程度没有那么大。因此,在阿摩司书,经上说:

耶和华的日子是黑暗没有光明的日子,就像人躲避了狮子,却遇见了熊。(阿摩司书5:18, 19)。

在列王纪下,我们读到:

以利沙被童子讥笑,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于是有两只母熊从森林中出来,撕碎了四十二个童子。(列王纪下2:23, 24)

这种事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AR 298节);“秃头”表示没有字义的圣言,因而什么都不是(AR 47节);数字“四十二”表示亵渎(AR 583节);“熊”表示确实读了,但不理解的圣言字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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