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2.⑼伊斯兰天堂位于基督天堂的外围,被分成一个高层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除了那些放弃妃嫔或妾室,只与一位妻子生活,并承认我们主等同于父神,天上地上的权柄被赋予祂的人外,没有人能被提入他们的高层天堂。在分别论述这些天堂之前,预先说明主关于伊斯兰教兴起的圣治是很重要的。信奉伊斯兰教的国家比信奉基督教的还多,这一事实让那些思想圣治,同时认为除了生而为基督徒的人外,没有人能得救之人觉得很尴尬。但对那些相信万事万物皆遵从圣治的人来说,伊斯兰教并不是一个心理障碍。这些人会调查其中原由,然后找出答案。答案就是:伊斯兰教承认我们主是神的儿子,最有智慧的人,一个非常伟大的先知,祂降世教导人类。不过,他们将《可兰经》奉为其宗教的唯一经典,结果它的作者穆罕默德也成了他们思想的对象,以致他们将某种敬拜投向他,却很少关心我们的主。为叫人们充分了解该宗教由主的圣治兴起,是为了除灭众多民族当中的偶像崇拜,有必要按一定秩序来阐述;故先从偶像崇拜的起源说起。
伊斯兰教兴起之前,偶像崇拜遍及全世界。原因在于,主降世前的所有教会都是代表性教会。以色列教会也是这种:它的会幕、亚伦的衣服、祭物,耶路撒冷圣殿的一切细节,包括它的律例典章,都是代表。古人还掌握对应学,它也是代表的知识,被视为知识的最高形式,是智者的学问。对应学在埃及特别发达,并形成其象形文字的基础。他们正是凭着对应学知道各种动物和树木的含义,以及大山小山、河流源泉、日月星辰的含义。此外,对应学是他们用来认识属灵事物的工具。因为它们所代表的事物,也就是构成天上天使所拥有的属灵智慧的那类事物,是这些物体的起源。
他们的一切敬拜因纯由对应构成,故而都是代表;所以他们在大山和小山上,以及果园和花园里举行敬拜。也正因如此,他们视源泉为圣,祷告时面向升起的太阳。此外,他们雕刻了马、牛、牛犊、羔羊,甚至鸟类,鱼类和蛇类的形像,把这些东西摆在自己家里及别处,并照着它们所对应或代表的教会属灵事物按一定秩序摆列。他们还将类似事物摆在圣殿,以便回想起它们所表示的敬拜的神圣观念。随着时间推移,当对应学逐渐被抹去时,他们的后代开始敬拜雕像本身,视之为神圣。殊不知,古人,就是他们的祖先并未在它们里面看到一丝神圣,只是因为它们照着对应关系代表,并由此表示神圣观念。这就是充斥全世界,包括亚洲及其附近岛屿,以及非洲和欧洲的偶像崇拜的起源。
为将所有这些偶像崇拜连根拔除,主的圣治料到,要开创一个适合东方人秉性的新宗教;这个新宗教当有出自新旧约的某些内容,当教导主降世,祂是一个非常伟大的先知,最有智慧的人,是神的儿子。这事通过穆罕默德来成就,该宗教也以他的名字命名。综上所述,明显可知,如我所说的,伊斯兰教由主的圣治兴起,并迁就东方人的秉性,旨在除灭众多民族的偶像崇拜,在他们进入灵界(每个人死后即发生)之前,传给他们有关主的一些知识。该宗教若不符合他们原有的观念,尤其不允许一夫多妻制,就不会被那么多国家接受,也就无法根除他们的偶像崇拜。此外,一夫多妻制之所以被允许,是因为没有这种允许,东方人出于燃烧的淫欲,早就冲进污秽的淫行了,比欧洲人更甚,并且也早就灭亡了。
215.圣言字义里的真理有一部分并非裸露的真理,而是真理的表象。它们就像取自尘世表象的比喻和类比,以迁就并适合简单人,甚至孩子的理解能力和水平。不过,它们同时又是对应,故而是纯正真理的容器和居所,是容纳它的器皿,如同盛美酒的水晶杯,或盛美食的银盘子;或像我们穿的衣服,无论是婴儿的襁褓,还是少女的漂亮裙子。它们还像存储在属世人记忆里的知识,这知识包含他对属灵真理的领悟和情感。被包裹、容纳、覆盖和领悟的裸露真理本身存在于圣言的属灵之义中;而裸露的良善则存在于圣言的属天之义中。不过,这一点必须通过圣言来说明。
耶稣说:
文士和法利赛人哪,你们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26)
主说这话时用了比喻和类比,它们同时也是对应。当祂说“杯盘”时,“杯”不仅表示、还代表圣言的真理,因为“杯”表示葡萄酒,而“葡萄酒”代表真理。但“盘”表示食物,而“食物”代表良善。因此,“洗净杯盘的里面”表示用圣言洁净属于意愿和思维的心智内层。“好叫外面也干净了”则表示我们的言行所在的外层也要洁净,因为外层的本质源于内层。
耶稣又说:
有一个富人,穿着紫色袍和细麻衣,天天奢华宴乐。又有一个穷人,名叫拉撒路,浑身生疮,躺在他的大门口。(路加福音16:19,20)
此处主也是以比喻和类比来说话的,它们是对应,并且包含属灵之物。财主表示犹太民族。该民族之所以被认为富有,是因为它拥有含有属灵财富的圣言。他所穿的紫色袍和细麻衣表示圣言的良善与真理,紫色袍表示它的良善,细麻衣表示它的真理。天天奢华宴乐表示他们以拥有圣言,并在圣殿和会堂中从圣言听到许多事为乐趣。穷人拉撒路表示没有圣言的外邦人。他“躺在富人的大门口”表示这些外邦人遭到犹太人的蔑视和拒绝。浑身生疮表示外邦人因不知道真理而被许多谬念困扰。
拉撒路表示外邦人,是因为主爱外邦人。如:祂爱从死里复活的拉散路(约翰福音11:3,5,36);他被称为主的朋友(约翰福音11:11);与主一同坐席(约翰福音12:2)。从以上两处经文明显看出,圣言字义上的真理和良善就像器皿,或包裹裸露良善与真理的衣服,这二者就藏在圣言的属灵和属天之义中。
就字义而言,圣言就具有这样的性质。由此可知,那些拥有神圣真理,相信圣言的核心是神圣的神性之人,尤其那些相信圣言因其属灵和属天之义而具有这种性质之人,在阅读圣言、从主接受启示时,就会在属世之光中看到神圣真理。因为属灵之义所在的天堂之光会流入到圣言字义所在的属世之光中,照亮世人的智性(intellectual它被认为是人类心智中所具备的一种能分辨对与错的直觉能力,有人认为它是一种在人类心智中运作的知觉能力,位阶高于感官),也就是其所谓的理性,使它看到并承认神圣真理,无论是在它们显明的地方,还是在它们隐藏的地方。对有些人来说,这些真理与天堂之光同时流入,有时甚至在他们不知不觉的情况下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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