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42

342.⑼伊斯兰天堂

342.⑼伊斯兰天堂位于基督天堂的外围,被分成一个高层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除了那些放弃妃嫔或妾室,只与一位妻子生活,并承认我们主等同于父神,天上地上的权柄被赋予祂的人外,没有人能被提入他们的高层天堂。在分别论述这些天堂之前,预先说明主关于伊斯兰教兴起的圣治是很重要的。信奉伊斯兰教的国家比信奉基督教的还多,这一事实让那些思想圣治,同时认为除了生而为基督徒的人外,没有人能得救之人觉得很尴尬。但对那些相信万事万物皆遵从圣治的人来说,伊斯兰教并不是一个心理障碍。这些人会调查其中原由,然后找出答案。答案就是:伊斯兰教承认我们主是神的儿子,最有智慧的人,一个非常伟大的先知,祂降世教导人类。不过,他们将《可兰经》奉为其宗教的唯一经典,结果它的作者穆罕默德也成了他们思想的对象,以致他们将某种敬拜投向他,却很少关心我们的主。为叫人们充分了解该宗教由主的圣治兴起,是为了除灭众多民族当中的偶像崇拜,有必要按一定秩序来阐述;故先从偶像崇拜的起源说起。

伊斯兰教兴起之前,偶像崇拜遍及全世界。原因在于,主降世前的所有教会都是代表性教会。以色列教会也是这种:它的会幕、亚伦的衣服、祭物,耶路撒冷圣殿的一切细节,包括它的律例典章,都是代表。古人还掌握对应学,它也是代表的知识,被视为知识的最高形式,是智者的学问。对应学在埃及特别发达,并形成其象形文字的基础。他们正是凭着对应学知道各种动物和树木的含义,以及大山小山、河流源泉、日月星辰的含义。此外,对应学是他们用来认识属灵事物的工具。因为它们所代表的事物,也就是构成天上天使所拥有的属灵智慧的那类事物,是这些物体的起源。

他们的一切敬拜因纯由对应构成,故而都是代表;所以他们在大山和小山上,以及果园和花园里举行敬拜。也正因如此,他们视源泉为圣,祷告时面向升起的太阳。此外,他们雕刻了马、牛、牛犊、羔羊,甚至鸟类,鱼类和蛇类的形像,把这些东西摆在自己家里及别处,并照着它们所对应或代表的教会属灵事物按一定秩序摆列。他们还将类似事物摆在圣殿,以便回想起它们所表示的敬拜的神圣观念。随着时间推移,当对应学逐渐被抹去时,他们的后代开始敬拜雕像本身,视之为神圣。殊不知,古人,就是他们的祖先并未在它们里面看到一丝神圣,只是因为它们照着对应关系代表,并由此表示神圣观念。这就是充斥全世界,包括亚洲及其附近岛屿,以及非洲和欧洲的偶像崇拜的起源。

为将所有这些偶像崇拜连根拔除,主的圣治料到,要开创一个适合东方人秉性的新宗教;这个新宗教当有出自新旧约的某些内容,当教导主降世,祂是一个非常伟大的先知,最有智慧的人,是神的儿子。这事通过穆罕默德来成就,该宗教也以他的名字命名。综上所述,明显可知,如我所说的,伊斯兰教由主的圣治兴起,并迁就东方人的秉性,旨在除灭众多民族的偶像崇拜,在他们进入灵界(每个人死后即发生)之前,传给他们有关主的一些知识。该宗教若不符合他们原有的观念,尤其不允许一夫多妻制,就不会被那么多国家接受,也就无法根除他们的偶像崇拜。此外,一夫多妻制之所以被允许,是因为没有这种允许,东方人出于燃烧的淫欲,早就冲进污秽的淫行了,比欧洲人更甚,并且也早就灭亡了。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9

SS49.至此,我已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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