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41

341.⑻如今的伊斯

341.⑻如今的伊斯兰教徒可以娶数个妻子,是因为他们不承认主耶稣基督与耶和华父为一,因而是天地之神;故不能接受真正的婚姻之爱。按照穆罕默德传下来的宗教信仰,伊斯兰教徒承认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一个非常伟大的先知;还承认祂被父神差到世上来教导人。但他们不承认父神与祂为一,或祂的神性与人性如同灵魂与肉体那样联结为一个人,而这是所有基督徒出于《亚他那修信经》的权威所信的。因此,穆罕默德的追随者们不能承认我们主是永恒之神,只能承认祂是一个完美的属世人。由于穆罕默德持有这种观点,所以追随他的门徒也持这种观点。他们因知道神为一,正是祂创造了宇宙,故在其敬拜中不能不忽略主;这更多是因为他们还宣称穆罕默德是一个非常伟大的先知。他们对主的教导也一无所知。这就是为何其本质上属灵的心智内在区域无法被打开的原因。唯独主打开它们(参看340节)。

当主作为天地之神被承认和靠近时,它们就被主打开,并且在那些照祂诫命生活的人当中被打开。其真正原因在于,若非这样,就不会有联结,没有(与主的)联结就没有(对主的)接受。就人而言,他既能拥有主的同在,也能与主联结;靠近祂实现同在,照祂诫命生活实现联结。只有同在,不会有接受;但既有同在,同时也有联结,就会有接受。

对此,我讲一下来自灵界的新奇事。在那里,思想一个人会使得他在场;但是,若不藉着一种爱之情感,两个人就不会有联结;这爱之情感只有通过遵行对方的话和决定才能被注入。在灵界,这种司空见惯的现象来源于主,因为祂就以这种方式同在,并以这种方式与人联结。说这些话是为了叫人知道,为何伊斯兰教徒可以娶数个妻子;这是因为,只在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之间存在的真正婚姻之爱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还因为他们的宗教信仰不允许他们承认主等同于父神,进而承认祂是天地之神。每个个体里面的婚姻之爱皆取决于他里面的教会状态,这一点可见于130节,以及前面章节的许多地方。


真实的基督教 #521

521.但我的朋友,

521.但我的朋友,父母才是遗传之恶的唯一源头;遗传之恶不是人实际所犯的邪恶本身,而是朝向邪恶的倾向。凡结合理性和经验的人都会承认,事实就是如此。谁不知道,孩子出生时,在长相、举止和性格上都与父母大体相似,甚至孙辈和曾孙辈与祖父母和曾祖父母相似?许多人通过这种方式能区分不同的家族,甚至区分不同的民族,如区分非洲人与欧洲人,那不勒斯人或意大利人与德国人,英国人与法国人等等。谁不能通过脸、眼睛、言语和举止认出一个犹太人?你若能感知到从每个人的天生性格中发出的生命气场,同样会确信铭刻在性格和心智上的相似性。

由此可推知,人不是生在实际的邪恶中,只是生在朝向邪恶的倾向中,但或多或少地偏向一些特定邪恶。因此,死后,人不是基于任何遗传之恶,而是基于他自己所犯的实际邪恶受审判。这一点从以下主的律例也明显看出来:

父不可因子而死,子也不可因父而死;各人要因自己的罪而死。(申命记24:16)

在灵界,我从那些在婴儿时期死去的人的状态中已经确定了这一点;他们虽然有作恶的倾向,因而有作恶的意愿,但不会作恶,因为他们是在主的看顾下长大的,并且得救了。

由父母传给孩子和后代的这种朝向邪恶的倾向和趋势,只有通过从主新生才能被打破,这种新生被称为重生。没有重生,这种倾向不仅不会中断,还会由历代父母增加,或通过他们获得新的力量,变得更倾向于邪恶,直到最终倾向于各种邪恶。正因如此,犹太人仍是他们祖先犹大的形像。犹大娶迦南女子为妻,与他儿媳他玛通奸,从而生了他们的三个分支。随着时间推移,这种遗传的性格在他们身上已经如此增加,以至于他们仍不能以真诚的信仰来信奉基督教。说他们不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因为他们心智的内在意愿反对基督教,这种意愿的状态,或这种反对的意愿是他们不能信奉基督教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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