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40

340.⑺以色列民族

340.⑺以色列民族可以娶数个妻子,是因为他们当中没有基督教会,故无法被赐予真正的婚姻之爱。如今,有些人对一夫一妻,也就是一个男人与一个妻子的婚姻制度持有模棱两可的想法;他们彼此争论其中的原由,认为,既然以色列人及其国王,包括大卫和所罗门,可以公开拥有一夫多妻的婚姻,那么从本质上说,基督徒也可以。但是,这些人不知道以色列人与基督徒的区别,也不知道教会外在与内在的区别,同样不知道主如何将教会从外在变为内在。所以,靠着对婚姻的内在判断,他们一无所知。总体而言,必须铭记在心的是:人生来属世,是为了他能变得属灵;只要仍旧属世,他就如同在夜间或入睡时那样无法看到属灵之物;此时,他并不知道外在属世人和内在属灵人之间有什么区别。

从圣言清楚可知,以色列人当中并没有基督教会。因为他们一直在等候弥赛亚高举他们在世界各族各民之上,并且还在等候。因此,无论过去还是现在,他们若被告知,弥赛亚统治众天堂,因而统治众民族,就会视之为一派胡言。正因如此,当基督,也就是弥赛亚,我们的主降世时,他们不但不承认祂,还残忍地把祂从这个世界除去。由此明显可知,无论过去还是现在,基督教会都不在这个民族当中。那些没有基督教会的人,无论外在还是内在,都是属世的。他们不会因一夫多妻受到伤害,因为它被刻在了属世人身上。他在婚姻中只能觉察到诸如属于情欲的那类事物。这就是主说这句话的意思:

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马太福音19:8

祂说摩西允许,是为了叫人知道,这不是主所允许的。

从主的诫命和祂废除仅服务于属世人功用的仪式清楚可知,主教导内在属灵人。主关于洗濯的诫命表明,这是对内在人的一种洁净(马太福音15:1,17-2023:25,26;马可福音7:4-23);关于通奸的诫命表明,这是意愿的淫欲(马太福音5:28);关于休妻的诫命表明,这是不可以的;关于一夫多妻的诫命表明,这并不符合神的律法(马太福音19:3-9)。主所教导的这些和许多其它诫命都涉及内在属灵人,因为唯独祂打开人心智的内层,使它们变得属灵,并将它们植入属世区域,以便它们也能获得一个属灵的本质。若人靠近祂,并照祂的诫命生活,这一切也会发生。简言之,这些诫命是:要信祂,避开邪恶,因为它们属于魔鬼,来自魔鬼;要行善事,因为它们属于主,来自主;要貌似凭自己行这两件事,但同时相信是主通过人自己行的。

唯独主打开内在属灵人,并将其植入外在属世人;其真正原因在于,人皆在属世层思考和行事;因此,如果神不给自己披上一个属世的人身,并将这人身也变成神性,人就无法觉察任何属灵事物,并把它接入自己的属世层。综上所述,这一事实是显而易见的,即:以色列民族可以娶数个妻子,是因为他们当中没有基督教会。


真实的基督教 #339

339.我们之所以必

339.我们之所以必须相信或信仰神,救主耶稣基督,其原因在于,这是信一位可见的神,祂里面有一位不可见的神;对一位既是人,同时也是神的可见之神的信会深入人心。因为信本质上是属灵的,但形式上是属世的。因此,对人而言,这样的信能变得属灵-属世,因为一切属灵之物必须在属世之物中被接受,以便对人有价值。纯粹属灵之物确实能进入人内,但不被接受。这好比以太流入流出,却不产生任何效果。若要产生效果,它必须被被感知并接受,这两个过程(即感知和接受)是在人的心智中进行的,并且除非在属世层面,否则这样的过程无法在人内发生。另一方面,纯属世之信,也就是缺乏属灵实质的信,并非信,只不过是坚定的信念或确信的知识而已。坚定的信念表面上酷似信,但缺乏内在的灵性,故无助于救恩。这就是所有否认主之人身的神性之人的信;这也是阿里乌派和苏西尼派的信,这两派信徒拒绝主的神性。信若不指向一个目标算什么呢?它岂不象是凝望整个宇宙,而视线却仿佛落入虚空,因而化为乌有?它还好比鸟儿越过大气层飞入太空,在那里仿佛在真空中那样死亡。这信停留在人心智内的时间就象风停留在风神过堂里的时间,或光停留在流星里的时间。它出现时就象拖着长尾巴的慧星,但也象慧星一样划过和消失。
总之,信一位不可见的神事实上是盲信,因为人的心智无法见到它的神;这信之光由于不是属灵-属世的,故是虚假的光。这光类似萤火虫的光,或夜间在沼泽或硫磺地所看到的光,或朽木发出的光。无物从这光所出,除了纯粹的幻想,这幻想使表象看似真实,其实它们不是真的。信一位不可见的神只会发出这种光;尤其当人思想神是一个灵,并认为灵就象以太时,更是如此。除了使人象看以太那样看待神外,这信还能有什么后果?所以,他在宇宙中寻找神,由于在那里找不到祂,故相信自然就是神。这就是当今盛行的自然崇拜的源头。主说过:
从来没有人听见过父的声音,也没有见过祂的形像。(约翰福音5:37)
并且,从来没有人看见神,除了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显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从来没有人看见过父,除了与父同在的那位,祂见过父。(约翰福音14:6)
还有:
若非借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还进一步说:
人若看见并认识祂,也就看见并认识父。(约翰福音14:7等)
然而,信主神,救主就不同了。由于祂既是神,也是人,能被靠近,也能用心灵的眼睛被看到,所以这信不是没有目标,而是有一个目标,它从这目标发出,并朝向这一目标;一旦被接受,它就会存留。这就好比一个人见过皇帝或国王后,每当他回想起他们的时候,脑海中就会浮现出他们的音容相貌。信所赋予的视野就象看见一朵闪光的云,其中有一位天使召唤这人到他那里去,以便他能被提升到天堂。这就是主向那些信祂之人显现的方式,祂靠近每个个体,直到他认识并承认祂。只要他知道并遵守祂的诫命,即避开邪恶,行出善行,这一切就会发生;最后,祂会来到他的家,连同祂里面的父一起与他同居住,如约翰福音的这段经文所应许的:
耶稣说:“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3)
上述内容是当着主的十二个门徒的面写的,我在写这一切的时候,主差遣他们到我这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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