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40

340.⑺以色列民族

340.⑺以色列民族可以娶数个妻子,是因为他们当中没有基督教会,故无法被赐予真正的婚姻之爱。如今,有些人对一夫一妻,也就是一个男人与一个妻子的婚姻制度持有模棱两可的想法;他们彼此争论其中的原由,认为,既然以色列人及其国王,包括大卫和所罗门,可以公开拥有一夫多妻的婚姻,那么从本质上说,基督徒也可以。但是,这些人不知道以色列人与基督徒的区别,也不知道教会外在与内在的区别,同样不知道主如何将教会从外在变为内在。所以,靠着对婚姻的内在判断,他们一无所知。总体而言,必须铭记在心的是:人生来属世,是为了他能变得属灵;只要仍旧属世,他就如同在夜间或入睡时那样无法看到属灵之物;此时,他并不知道外在属世人和内在属灵人之间有什么区别。

从圣言清楚可知,以色列人当中并没有基督教会。因为他们一直在等候弥赛亚高举他们在世界各族各民之上,并且还在等候。因此,无论过去还是现在,他们若被告知,弥赛亚统治众天堂,因而统治众民族,就会视之为一派胡言。正因如此,当基督,也就是弥赛亚,我们的主降世时,他们不但不承认祂,还残忍地把祂从这个世界除去。由此明显可知,无论过去还是现在,基督教会都不在这个民族当中。那些没有基督教会的人,无论外在还是内在,都是属世的。他们不会因一夫多妻受到伤害,因为它被刻在了属世人身上。他在婚姻中只能觉察到诸如属于情欲的那类事物。这就是主说这句话的意思:

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马太福音19:8

祂说摩西允许,是为了叫人知道,这不是主所允许的。

从主的诫命和祂废除仅服务于属世人功用的仪式清楚可知,主教导内在属灵人。主关于洗濯的诫命表明,这是对内在人的一种洁净(马太福音15:1,17-2023:25,26;马可福音7:4-23);关于通奸的诫命表明,这是意愿的淫欲(马太福音5:28);关于休妻的诫命表明,这是不可以的;关于一夫多妻的诫命表明,这并不符合神的律法(马太福音19:3-9)。主所教导的这些和许多其它诫命都涉及内在属灵人,因为唯独祂打开人心智的内层,使它们变得属灵,并将它们植入属世区域,以便它们也能获得一个属灵的本质。若人靠近祂,并照祂的诫命生活,这一切也会发生。简言之,这些诫命是:要信祂,避开邪恶,因为它们属于魔鬼,来自魔鬼;要行善事,因为它们属于主,来自主;要貌似凭自己行这两件事,但同时相信是主通过人自己行的。

唯独主打开内在属灵人,并将其植入外在属世人;其真正原因在于,人皆在属世层思考和行事;因此,如果神不给自己披上一个属世的人身,并将这人身也变成神性,人就无法觉察任何属灵事物,并把它接入自己的属世层。综上所述,这一事实是显而易见的,即:以色列民族可以娶数个妻子,是因为他们当中没有基督教会。


真实的基督教 #226

226.⑴没有教义,

226.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这是因为圣言的字义纯由对应构成,以便它能同时包含属天和属灵之物,并且每个字都是这些事物的容器和支撑。因此,字义中的神圣真理极少是裸露的真理,而是披上外衣的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真理的表象。其中很多适合简单人的认知,这些人的思维不会超越诸如他们用肉眼所看的那类事物。有些事看似矛盾,但若在属灵之光中看圣言,就会发现它里面没有任何矛盾之处。另外,先知书的某些部分还收集了看不出任何意义的地名和人名。由于圣言的字义具有这样的性质,所以很明显,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举例说明这一点。经上说:
耶和华后悔。(出埃及记32:12,14;约拿书3:9;4:2)
还说:
耶和华不后悔。(民数记23:19;撒母耳记上15:29)
若无教义,这些话无法自圆其说。经上说:
耶和华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民数记14:18)
又说: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申命记24:16)
在教义的光照下,这些说法并不冲突,而是和谐一致。
耶稣说:
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他开门。(马太福音7:7,8;21:21,22)
若没有教义,人们会以为,凡人所求的,就都能得到;但由教义可知,凡人通过主所求的,就被赐予他。主还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若常在我里面,我的话也常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约翰福音15:7)
主说:
你们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神的国是你们的。(路加福音6:20)
若没有教义,人们会认为这是在教导天堂是为穷人而非富人所建的。而教义却教导,所谓贫穷是指灵里贫穷。因为主说:
灵里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马太福音5:3)
主又说:
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马太福音7:1,2;路加福音6:37)
若没有教义,人有可能由此断定,不应论断恶人为恶。然而,教义告诉我们:只要出于公义,论断是可以的。因为主说:
总要按公平断定是非。(约翰福音7:24)
耶稣说:
但你们不要受师尊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就是基督。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也不要受主人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主人,就是基督。(马太福音23:8-10)
若无教义,人会由此断定,人不该视别人为师尊、父亲和主人。然而,由教义可知,这在属世意义上是可以的,但在属灵意义上不可。
耶稣对门徒说:
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有人或许从这些话断定,主的门徒会去审判,而事实上,他们不能审判任何人。这个奥秘通过以下教义就会清楚明了:唯独那位全知、识透人心的主才会审判,祂的“十二门徒”是指教会通过圣言从主那里所汲取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因此,教义表明,要审判每个人的是这些真理,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言(3:17,18;12:47,48)。圣言中还有很多类似经文,由此明显可知,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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