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⑶死后人仍保留自己的爱。人们知道爱存在,只是不知爱为何物。日常对话告诉我们爱的存在,如人们常说,他爱我,国王爱臣民,臣民爱国王,丈夫爱妻子,母亲爱孩子,孩子爱母亲。还常说,这人或那人爱他的祖国、同胞、邻舍。同样的话还用于人之外的物体上,如他爱此物,爱彼物。尽管爱这个词常挂在嘴上,但鲜有人懂得爱是什么。因为当人深思爱时,却无法在思维中对它形成任何概念,或将它呈于理性之光中,因为它不是光的问题,而是热的问题。人们还声称,爱要么不存在,要么是通过视、听、触,或与他人互动产生并因此驱动他的某种影响。人根本不知道:爱其实就是他的生命,不仅是他整个身体和一切思想的总体生命,而且还是其一切细节的生命。智者通过下面的话能领悟这一点:若拿走爱的情感,人还能有所思,有所为吗?当爱的情感逐渐冷淡时,思维、言语、行为不也随之冷淡吗?当爱的情感逐渐强烈时,它们不也逐渐强烈吗?那么,爱就是人的生命之热,即其呼吸之热。血液的热度及其鲜红的颜色唯源于此。这一切是由天使天堂的太阳产生的,这太阳纯粹是爱。
514.接下来的问题是,既然悔罪不是悔改,那么它有意义吗?据说它有助于信,犹如在先的有助于随后的,但它仍未进入信,也未通过与之混合而与其联结。但紧随其后的信是什么呢?不就是父神转嫁祂儿子的公义,然后在人尚未意识到任何罪的时候,就声称他是公义、被更新和圣洁的,因而给他穿上用羔羊的血洗过并漂白的礼袍吗?当人身穿这礼袍行走时,其生命的罪恶不就像那扔进深渊的硫磺吗?而亚当之罪不就是被基督功德的归算所遮盖、移除或带走的某种事物吗?当人由于那信而行走于神救主的公义和清白中时,除非那悔罪使他确信他在亚伯拉罕的怀里,因此视那些没有经历先于信的悔罪之人为悲惨地狱或死人,否则悔罪有何用呢?因为他们说,缺乏悔罪的人没有活的信仰。由此可以断定,当这样的悔罪者已陷入或正在陷入可憎的罪恶时,他们意识不到自己的罪恶,对它们也不再有感觉,如同滚在烂水沟里的猪感觉不到恶臭一样。因此,显而易见,这种悔罪不是悔改,故也没有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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