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4

34.⑶死后人仍保留

34.⑶死后人仍保留自己的爱。人们知道爱存在,只是不知爱为何物。日常对话告诉我们爱的存在,如人们常说,他爱我,国王爱臣民,臣民爱国王,丈夫爱妻子,母亲爱孩子,孩子爱母亲。还常说,这人或那人爱他的祖国、同胞、邻舍。同样的话还用于人之外的物体上,如他爱此物,爱彼物。尽管爱这个词常挂在嘴上,但鲜有人懂得爱是什么。因为当人深思爱时,却无法在思维中对它形成任何概念,或将它呈于理性之光中,因为它不是光的问题,而是热的问题。人们还声称,爱要么不存在,要么是通过视、听、触,或与他人互动产生并因此驱动他的某种影响。人根本不知道:爱其实就是他的生命,不仅是他整个身体和一切思想的总体生命,而且还是其一切细节的生命。智者通过下面的话能领悟这一点:若拿走爱的情感,人还能有所思,有所为吗?当爱的情感逐渐冷淡时,思维、言语、行为不也随之冷淡吗?当爱的情感逐渐强烈时,它们不也逐渐强烈吗?那么,爱就是人的生命之热,即其呼吸之热。血液的热度及其鲜红的颜色唯源于此。这一切是由天使天堂的太阳产生的,这太阳纯粹是爱。

真实的基督教 #425

425.必须区分仁爱

425.必须区分仁爱的义务和它的善举。仁爱的义务是指直接由仁爱本身所产生的仁爱操练;这些主要涉及人的职业,如刚才所述。但善举是指诸如这些义务之外的帮助行为。这些行为之所以被称为善举,是因为做这类事是出于自由选择和乐趣;并且当做这类事时,受助者只会视之为善举。它们会根据施助者内心的动机和意图分门别类。人们通常以为仁爱仅在于扶贫济困,照料孤寡,资建救济院、医院、收容所、孤儿院、尤其是教堂,帮助他们装饰,提高他们的收入。但这些事绝大部分并非恰当的仁爱行为,反而与它关系不大。凡认为这些善举是真正的仁爱之人,难免相信他们的行为是值得称赞的;尽管他们口头上声称他们不想居功,但这种有功的信念仍潜藏在他们里面。这从他们死后明显看出来,那时他们会数算自己的行为,要求救恩的奖赏。但接着会调查其行为的根源,从而了解它们的性质。若发现它们的出发点是骄傲、或寻求名声、或纯粹的慷慨、或友情、或纯属世的倾向、或虚伪,那么这根源就会评判它们,因为根源的性质存在于一切行为中。然而,真正的仁爱来自那些由于行为中的公义和谨慎的判断而充满仁爱之人;照主在路加福音所说的(路加福音14:12-14),他们行事不以报答为目的。他们也将上述这类行为称为善举和义务,但它们却是仁爱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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