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⑶死后人仍保留自己的爱。人们知道爱存在,只是不知爱为何物。日常对话告诉我们爱的存在,如人们常说,他爱我,国王爱臣民,臣民爱国王,丈夫爱妻子,母亲爱孩子,孩子爱母亲。还常说,这人或那人爱他的祖国、同胞、邻舍。同样的话还用于人之外的物体上,如他爱此物,爱彼物。尽管爱这个词常挂在嘴上,但鲜有人懂得爱是什么。因为当人深思爱时,却无法在思维中对它形成任何概念,或将它呈于理性之光中,因为它不是光的问题,而是热的问题。人们还声称,爱要么不存在,要么是通过视、听、触,或与他人互动产生并因此驱动他的某种影响。人根本不知道:爱其实就是他的生命,不仅是他整个身体和一切思想的总体生命,而且还是其一切细节的生命。智者通过下面的话能领悟这一点:若拿走爱的情感,人还能有所思,有所为吗?当爱的情感逐渐冷淡时,思维、言语、行为不也随之冷淡吗?当爱的情感逐渐强烈时,它们不也逐渐强烈吗?那么,爱就是人的生命之热,即其呼吸之热。血液的热度及其鲜红的颜色唯源于此。这一切是由天使天堂的太阳产生的,这太阳纯粹是爱。
330.我们说过,人越避开恶事,就越意愿善行。原因在于,邪恶与良善是对立面。邪恶来自地狱,良善来自天堂。因此,地狱,也就是邪恶,越被移除,天堂就越近,人就越专注于良善。当关注十诫中的八条诫命时,这一事实就变得非常明显了,如人:
⑴越不敬拜别神,就越敬拜真神。
⑵越不妄称神之名,就越爱出自神之物。
⑶越不想杀人、出于仇恨或报复行事,就越祝福邻人。
⑷越不想奸淫,就越想与妻子过贞洁的生活。
⑸越不想偷盗,就越追求诚实。
⑹越不想作假见证,就越思想并谈论真理。
⑺⑻越不贪恋邻人的一切,就越愿邻人享受他自己的东西。
由此明显可知,十诫包含爱神爱邻的一切。故保罗说:
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这些诫命,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邻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与邻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9,10)
对此,必须加上两条原则为新教会所用:
⑴凭自己,没有人能避恶如罪、行出在神眼里为良善的善行来;但人越避恶如罪,就越通过主,而非凭自己行出善行。
⑵当避恶如罪,貌似凭自己与它们争战。若不是因为它们是罪,而是为了其它因素而避开邪恶,就不是在避恶,只是防止它们显现在全世界面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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