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39

339.⑹娶数个妻子

339.⑹娶数个妻子的基督徒不但犯了属世的通奸,还犯了属灵的通奸。照主的话说,凡娶数个妻子的基督徒就犯了属世的通奸。祂规定,人不可休妻,因为他们自起初就被造为一体;凡没有正当理由休妻另娶的,就是犯通奸了(马太福音19:3-11)。因此,凡未休妻,而是留着她又另娶的,更是犯通奸。主对婚姻所规定的这条律法有一个源于属灵婚姻的内在因素;因为凡主所说的话本身都是属灵的。这就是下面这句话的含义: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这句话的灵义是:在基督教界,一夫多妻的婚姻亵渎了主与教会的婚姻,同样亵渎了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还亵渎了圣言,以及与圣言同在的教会。亵渎这些就犯了属灵的通奸。出于圣言亵渎教会的良善与真理就对应于通奸,因此,这是属灵的通奸;对此,可参看《揭秘启示录》(134节)一书中的论证。歪曲良善与真理也一样,只是没那么严重。

对基督徒来说,一夫多妻的婚姻之所以亵渎主与教会的婚姻,是因为神性婚姻与基督徒的婚姻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对此,参看83-102节)。如果一个妻子加到另一个妻子上,这种对应关系就被彻底摧毁;当它被摧毁时,这个已婚之人就不再是一个基督徒了。对基督徒来说,一夫多妻的婚姻之所以亵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因为地上的婚姻就源于这属灵的婚姻。基督徒的婚姻不同于其他民族的婚姻就在于此,即:正如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它们成为一体,丈夫与妻子同样如此。因此,一个基督徒若把一个妻子加到另一个妻子上,就会使自己里面那属灵的婚姻分裂,因而会亵渎其婚姻的源头,以至于犯下属灵的通奸。关于地上婚姻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可参看前文(116-131节)。一个基督徒之所以会通过一夫多妻的婚姻亵渎圣言与教会,是因为就本身而言,圣言是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教会只要建立在圣言的基础上,同样如此(参看128-131节)。

既然一个基督徒因认识主而拥有圣言,既然主通过圣言将教会安置在他里面,那么显而易见,他比非基督徒更能重生,从而变得属灵,获得真正的婚姻之爱,因为这二者是连在一起的。既然在基督徒当中,那些娶数个妻子的人不仅犯了属世的通奸,同时还犯了属灵的通奸,那么可知,死后,一夫多妻的基督徒所受的刑罚比仅犯属世通奸的一夫多妻者还要严重。当我打听他们死后的状况时,得到的答复是:天堂向他们完全关闭;他们在地狱中看似躺在盛有热洗澡水的浴缸里。从远处看,他们就是这样子,即使他们正站着行走。我被告知,这是他们内在疯狂的结果。其中有些人被投入位于他们世界边缘的深渊。


真实的基督教 #689

689.之所以通过约

689.之所以通过约翰的施洗预备道路,是因为如上所述,人们以此方式被引入未来主的教会,并被带入天堂中那些等候和渴望弥赛亚的人中。他们因此受到天使保护,以防魔鬼从地狱逃出来毁灭他们。为此,玛拉基书中写到:
  祂来的日子,谁能当得起呢?免得耶和华来咒诅遍地。(玛拉基书3:2; 4:6)
  以赛亚书中同样写到:
  看哪,耶和华的日子临近了,必有残忍、忿恨、烈怒;在祂忿恨中发烈怒的日子,祂必使天震动,使地摇撼,离其本位。(以赛亚13:6, 9, 13, 22; 22:5, 12)
  又在耶利米书:
  那时被称荒废、杀戮、毁灭的日子。(耶利米书4:9; 7:32; 46:10, 21; 47:4; 40:8, 26).
  以西结书:
  烈怒、密云与黑暗的日子。(以西结书13:5; 30:2, 3, 9; 34:11, 12; 38:14, 16, 18, 19)
  还有阿摩司书(5:13, 18, 20; 8:3, 9, 13)。
  约珥书:
  耶和华的日子大而可畏,谁能当得起呢?(2:1, 2, 11; 3:2, 4)
  西番雅书:
  当那日,必有哭号,耶和华的大日临近,那日,是忿怒的日子,是急难困苦的日子,是荒废凄凉的日子,当耶和华发怒的日子,必吞灭全地,祂要使这地的一切居民纯全。(西番雅书1:7-18)(等等)
  从上述经文明显可知,当耶和华即将降世时,除非通过洗礼为祂预备道路(在天上,洗礼的效果就是关闭地狱,防止犹太人彻底灭绝),否则他们将全部灭亡。耶和华也对摩西说:
  我若一霎时临到你们中间,必灭绝你们。(出埃及记33:5)
  这一事实通过约翰对即将受他洗的众人所说的话清楚可知:
  毒蛇的种类,谁指示你们逃避将来的忿怒呢?(马太3:7;路加3:7)
  约翰施洗时也教导基督和祂的来临,这一点从(路加3:16;约翰1:25, 26, 31-33; 3:26)明显可知。这些经文清楚表明约翰如何预备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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