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39

339.⑹娶数个妻子

339.⑹娶数个妻子的基督徒不但犯了属世的通奸,还犯了属灵的通奸。照主的话说,凡娶数个妻子的基督徒就犯了属世的通奸。祂规定,人不可休妻,因为他们自起初就被造为一体;凡没有正当理由休妻另娶的,就是犯通奸了(马太福音19:3-11)。因此,凡未休妻,而是留着她又另娶的,更是犯通奸。主对婚姻所规定的这条律法有一个源于属灵婚姻的内在因素;因为凡主所说的话本身都是属灵的。这就是下面这句话的含义: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这句话的灵义是:在基督教界,一夫多妻的婚姻亵渎了主与教会的婚姻,同样亵渎了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还亵渎了圣言,以及与圣言同在的教会。亵渎这些就犯了属灵的通奸。出于圣言亵渎教会的良善与真理就对应于通奸,因此,这是属灵的通奸;对此,可参看《揭秘启示录》(134节)一书中的论证。歪曲良善与真理也一样,只是没那么严重。

对基督徒来说,一夫多妻的婚姻之所以亵渎主与教会的婚姻,是因为神性婚姻与基督徒的婚姻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对此,参看83-102节)。如果一个妻子加到另一个妻子上,这种对应关系就被彻底摧毁;当它被摧毁时,这个已婚之人就不再是一个基督徒了。对基督徒来说,一夫多妻的婚姻之所以亵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因为地上的婚姻就源于这属灵的婚姻。基督徒的婚姻不同于其他民族的婚姻就在于此,即:正如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它们成为一体,丈夫与妻子同样如此。因此,一个基督徒若把一个妻子加到另一个妻子上,就会使自己里面那属灵的婚姻分裂,因而会亵渎其婚姻的源头,以至于犯下属灵的通奸。关于地上婚姻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可参看前文(116-131节)。一个基督徒之所以会通过一夫多妻的婚姻亵渎圣言与教会,是因为就本身而言,圣言是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教会只要建立在圣言的基础上,同样如此(参看128-131节)。

既然一个基督徒因认识主而拥有圣言,既然主通过圣言将教会安置在他里面,那么显而易见,他比非基督徒更能重生,从而变得属灵,获得真正的婚姻之爱,因为这二者是连在一起的。既然在基督徒当中,那些娶数个妻子的人不仅犯了属世的通奸,同时还犯了属灵的通奸,那么可知,死后,一夫多妻的基督徒所受的刑罚比仅犯属世通奸的一夫多妻者还要严重。当我打听他们死后的状况时,得到的答复是:天堂向他们完全关闭;他们在地狱中看似躺在盛有热洗澡水的浴缸里。从远处看,他们就是这样子,即使他们正站着行走。我被告知,这是他们内在疯狂的结果。其中有些人被投入位于他们世界边缘的深渊。


真实的基督教 #634

634.但必须要告知

634.但必须要告知读者真相。在三位神的信仰被引入基督教会的那一刻(这发生在尼西亚公会召开之时),他们就驱逐了一切仁之善和信之真,因为这二者与心里敬拜三个神,口头敬拜一个神的情形完全不搭界。由于心里否认口头上所说的一切,而口头上否认心里所想的一切,结果导致既不存在三个神的信仰,也不存在一个神的信仰。由此清楚可知,自那时起,基督教的神殿不仅开始断裂,而且还坍塌成废墟;自那时起,无底坑的口就开了,便有烟从坑里往上冒,好像大火炉的烟。日头和天空,都因这烟昏暗了。有蝗虫从烟中出来,飞到地上(启示录 9:2, 3)(相关解释查看《破解启示录》)。自那时起,你们看见先知但以理所说的‘那行毁坏可憎的’开始加增(马太24:15),鹰已聚到那信及其报应那里(马太24:28,“鹰”在此表眼光锐利的教会领袖)。
  或许有人说,这信是在那次公会上一致表决通过的,那么多主教和学识渊博者都参加了那次会议;但当罗马天主教议会也达成一致,声称教皇是基督的代理者,圣徒要被召唤、圣像和骨头要受到敬拜、圣餐被分离、以及炼狱、赦罪等等都存在时,人怎能信赖公会?当多特会议全票通过了可憎的预定论,将它高举为宗教守护神时,人又怎能信赖公会?但是,我的读者,不要相信那公会,而要相信圣言。靠近主,你就会被启示,因为祂就是圣言,也就是说,正是圣言中的神性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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