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9.⑹娶数个妻子的基督徒不但犯了属世的通奸,还犯了属灵的通奸。照主的话说,凡娶数个妻子的基督徒就犯了属世的通奸。祂规定,人不可休妻,因为他们自起初就被造为一体;凡没有正当理由休妻另娶的,就是犯通奸了(马太福音19:3-11)。因此,凡未休妻,而是留着她又另娶的,更是犯通奸。主对婚姻所规定的这条律法有一个源于属灵婚姻的内在因素;因为凡主所说的话本身都是属灵的。这就是下面这句话的含义: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这句话的灵义是:在基督教界,一夫多妻的婚姻亵渎了主与教会的婚姻,同样亵渎了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还亵渎了圣言,以及与圣言同在的教会。亵渎这些就犯了属灵的通奸。出于圣言亵渎教会的良善与真理就对应于通奸,因此,这是属灵的通奸;对此,可参看《揭秘启示录》(134节)一书中的论证。歪曲良善与真理也一样,只是没那么严重。
对基督徒来说,一夫多妻的婚姻之所以亵渎主与教会的婚姻,是因为神性婚姻与基督徒的婚姻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对此,参看83-102节)。如果一个妻子加到另一个妻子上,这种对应关系就被彻底摧毁;当它被摧毁时,这个已婚之人就不再是一个基督徒了。对基督徒来说,一夫多妻的婚姻之所以亵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因为地上的婚姻就源于这属灵的婚姻。基督徒的婚姻不同于其他民族的婚姻就在于此,即:正如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它们成为一体,丈夫与妻子同样如此。因此,一个基督徒若把一个妻子加到另一个妻子上,就会使自己里面那属灵的婚姻分裂,因而会亵渎其婚姻的源头,以至于犯下属灵的通奸。关于地上婚姻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可参看前文(116-131节)。一个基督徒之所以会通过一夫多妻的婚姻亵渎圣言与教会,是因为就本身而言,圣言是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教会只要建立在圣言的基础上,同样如此(参看128-131节)。
既然一个基督徒因认识主而拥有圣言,既然主通过圣言将教会安置在他里面,那么显而易见,他比非基督徒更能重生,从而变得属灵,获得真正的婚姻之爱,因为这二者是连在一起的。既然在基督徒当中,那些娶数个妻子的人不仅犯了属世的通奸,同时还犯了属灵的通奸,那么可知,死后,一夫多妻的基督徒所受的刑罚比仅犯属世通奸的一夫多妻者还要严重。当我打听他们死后的状况时,得到的答复是:天堂向他们完全关闭;他们在地狱中看似躺在盛有热洗澡水的浴缸里。从远处看,他们就是这样子,即使他们正站着行走。我被告知,这是他们内在疯狂的结果。其中有些人被投入位于他们世界边缘的深渊。
579.为理解这一点,有必要先说说救赎的问题。主降世有两个主要目的:一是将地狱从天使和世人那里移除,二是荣耀祂的人身。因为主来之前,地狱已发展到要侵扰天堂天使的地步了,并且还插在天堂与尘世之间,阻断主与世人的联系,以致神性真理与良善无法从主传到世人那里。结果,一个彻底的诅咒威胁到整个人类,天堂天使也无法完好无损地长久存在。
所以主才降世,将地狱挪得远远的,从而除去这诅咒的威胁。主将地狱挪得远远的,并把它置于掌控之下,从而打开通往天堂的道路,以便今后祂能与世人同在,挽救那些照祂诫命生活的人,继而重生并拯救他们,因为那些重生的人都得救了。这就是“所有人都已被救赎,故每个人都能照自己的状态重生”这句话的意思,并且因为重生与得救是一回事,所以人人都能得救。因此,教会的这一教导,即:主若不到来,没有人能得救,要这样去理解,主若不到来,没有人能重生。
至于主降世的另一个目的,即荣耀祂的人身,这是因为祂通过这种方式成为永远的救世主、重生者和救主。千万不要以为仅凭在世上执行一次救赎,从今以后所有人就都得救了,而是要相信,主始终如一地救赎那些信靠祂、遵行祂所说的话之人。有关该主题的详细内容,可见于救赎那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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