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39

339.⑹娶数个妻子

339.⑹娶数个妻子的基督徒不但犯了属世的通奸,还犯了属灵的通奸。照主的话说,凡娶数个妻子的基督徒就犯了属世的通奸。祂规定,人不可休妻,因为他们自起初就被造为一体;凡没有正当理由休妻另娶的,就是犯通奸了(马太福音19:3-11)。因此,凡未休妻,而是留着她又另娶的,更是犯通奸。主对婚姻所规定的这条律法有一个源于属灵婚姻的内在因素;因为凡主所说的话本身都是属灵的。这就是下面这句话的含义: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这句话的灵义是:在基督教界,一夫多妻的婚姻亵渎了主与教会的婚姻,同样亵渎了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还亵渎了圣言,以及与圣言同在的教会。亵渎这些就犯了属灵的通奸。出于圣言亵渎教会的良善与真理就对应于通奸,因此,这是属灵的通奸;对此,可参看《揭秘启示录》(134节)一书中的论证。歪曲良善与真理也一样,只是没那么严重。

对基督徒来说,一夫多妻的婚姻之所以亵渎主与教会的婚姻,是因为神性婚姻与基督徒的婚姻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对此,参看83-102节)。如果一个妻子加到另一个妻子上,这种对应关系就被彻底摧毁;当它被摧毁时,这个已婚之人就不再是一个基督徒了。对基督徒来说,一夫多妻的婚姻之所以亵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因为地上的婚姻就源于这属灵的婚姻。基督徒的婚姻不同于其他民族的婚姻就在于此,即:正如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它们成为一体,丈夫与妻子同样如此。因此,一个基督徒若把一个妻子加到另一个妻子上,就会使自己里面那属灵的婚姻分裂,因而会亵渎其婚姻的源头,以至于犯下属灵的通奸。关于地上婚姻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可参看前文(116-131节)。一个基督徒之所以会通过一夫多妻的婚姻亵渎圣言与教会,是因为就本身而言,圣言是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教会只要建立在圣言的基础上,同样如此(参看128-131节)。

既然一个基督徒因认识主而拥有圣言,既然主通过圣言将教会安置在他里面,那么显而易见,他比非基督徒更能重生,从而变得属灵,获得真正的婚姻之爱,因为这二者是连在一起的。既然在基督徒当中,那些娶数个妻子的人不仅犯了属世的通奸,同时还犯了属灵的通奸,那么可知,死后,一夫多妻的基督徒所受的刑罚比仅犯属世通奸的一夫多妻者还要严重。当我打听他们死后的状况时,得到的答复是:天堂向他们完全关闭;他们在地狱中看似躺在盛有热洗澡水的浴缸里。从远处看,他们就是这样子,即使他们正站着行走。我被告知,这是他们内在疯狂的结果。其中有些人被投入位于他们世界边缘的深渊。


真实的基督教 #561

561.真正的悔改就

561.真正的悔改就是自我反省,认识到自己的罪,在神面前忏悔它们,从而开启新生活,这和前文描述的一致。对改革宗基督教界(意指所有脱离天主教会的人,以及天主教会中从未真正悔改的人)来说,这种悔改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这是因为有些人不愿悔改,有些人则害怕悔改,不断的忽视形成习惯,导致不情愿,最终得到认知推理的默许。一想到悔改,有些人就感到悲伤、害怕和恐惧。
在改革宗基督教界,真正的悔改之所以极端困难,主要原因是,他们认为悔改和仁爱丝毫无助于救恩,而唯独信能;赦罪、称义、改造、重生、成圣和永恒的救恩皆随这归算之信而来,无需人凭自己或貌似凭自己合作。而且,他们的神学作家声称,人凭自己或貌似凭自己的合作是没有用的,是基督功德的障碍,是令人厌恶和有害的事。普通人,尽管对那信的秘密一无所知,却仅仅因为听说“唯信得救”、“没人能凭自己行善”就将这种观念植入自己的头脑。由于这个原因,悔改在改革宗就像一窝失去母鸟的幼雏,这母鸟已被猎人捕获并杀害。另外一个次要原因是,在灵界,所谓改革宗信徒的灵只与同类相联,他们将这类观念注入他的思维,把他从朝向内省和自我省察的第一步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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